日本的住宅管理士知多少?
随着华人赴日不动产投资热潮的到来,华人业主对在日物件特别是分让公寓的管理需求也接踵而至。如果说“宅建士”(详见上篇)是在日从事不动产买卖行业不可或缺的一项资格证的话,那么“管理业务主任者”就是不动产管理方面就职的一张“MVP”通行证。
1.资格定义
管理业务主任者从事工作的对象主要是分让式住宅。
在日本,当一栋楼以分让住宅的形式出售完成后,就会成立“管理组合”。管理组合的构成成员为分让住宅的各位所有人(房东业主)。
*各房间的租客虽然是项目中的居住者,但因为不掌握分让公寓的所有权,因此不认作为管理组合的构成人员。
通常,管理组合针对这个住宅的管理相关业务咨询会向公寓管理士采纳建议。而对物件的日常管理:如公共空间的清扫、修缮以及垃圾处理公司签约等事宜,会专门委托给“管理会社”代为进行。
而有资质接受管理组合业务委托的管理会社,必须的资格要件之一就是事务所内每30个管理组合就要有1位以上的“管理业务主任者”资格持有人。
也就是说,假如成立了管理公司并接受了50家管理组合的业务委托,那么至少需要雇佣2名以上的“管理业务主任者”资格持有者。
2.考试难易度
根据国土交通大臣2003年以来提供的合格人数计算,管理业务主任者的合格率通常在20%-23%之间浮动。
*另外,考取了管理业务主任者的合格者。在进一步考取公寓管理士的时候,会免试其中一部分的考题。
3.就职方向
管理业务主任者本身不属于独立企业类型的资格证,是适合在管理公司活跃的职场型资格证。如果有希望独立的朋友,可以进一步努力考取マンション管理士(即,公寓管理士)并进一步考虑独立开业。
4.年收入范围
平均年收为300~500万日元。
5.考试相关
考试时期:每年一次(通常在12月的第一个周日)
申请资格:学历年龄均无限制
申请时间:9月1日~9月30日
实施地区:札幌市、仙台市、东京都、名古屋市、大阪市、广岛市、福冈市、那霸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