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签注种类详解(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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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签注
商务签 (S):以机构或者企业名义需要赴港从事商务活动的人士应当申请的签注。
适用人群:
企业机构人员、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赴香港、澳门从事商务活动,或者驾驶专用交通工具往返广东省与香港或者澳门。
“企业机构” 是指经国家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在国家税务部门办理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境外企业常驻内地代表机构。
申请多次商务签注的,企业机构须事先向所在地有审批权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备案。
往返次数:
已备案的企业机构人员,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多次签注、1年多次签注;
未备案的企业机构人员,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
驾驶往返广东省与香港或者澳门专门交通工具人员,可以签发3个月多次签注或者1年多次签注。
商务签注的逗留时长均为每次可在香港逗留不超过7天。续签方面,在现有的出境签注到期或用毕时,申请新的出境签注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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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亲签注
探亲签注(T):顾名思义就是发给赴香港或澳门探亲人员的签证。
分五种情况:
●探望配偶、父母或配偶父母,子女或子女配偶,可签发3个月多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首次进入之日起90天,若申请人为60周岁 (含) 以上人员,可以签发1年多次签注,每次在港澳逗留不超过90天;
●探望兄弟姐妹、(外) 祖父母、(外) 孙子女,可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在港澳逗留不超过14天;
●申请赴港澳地区探望配偶且与港澳配偶生育有未成年子女,可以签发1年多次签注,每次在港澳逗留不超过90天;
●有特殊家庭困难的,经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核准,可以签发1年多次签注,每次在港澳逗留不超过90天;
●随同申请人,可签发与主申请人有效期、有效次数相同的探亲签注。
续签:
如果在批准逗留日期即将届满的时候,想要延长探亲时间,需要提前在香港入境处官网申请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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逗留签注
逗留签注(D):也就是申请香港身份时经常说的D签。具体来说就是工作签、学生签、IANG签、人才签、受养人签等。
适用人群:D签适用于赴港澳就学、就业、居留、培训的人员及其家属(受养人)。
往返次数&逗留时长:申请人可以在香港签发的有效逗留期内(通常首签为两年)长期逗留,多次往返。
划重点:申请人在凭逗留签注入境香港后,需要在指定时间 (1个月) 内预约办理香港身份证。
续签:D签的续签不用于旅游签、商务签等签注,申请人续签需符合相关条件,并且在香港入境处批准之后,才可以延长逗留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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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签注
人才签注 (R):2023年2月20日起试点实施,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工作的6类内地人才可以申请的多次有效签注。
适用人群:
●杰出人才,对大湾区建设发展作出重大突出贡献或者粤港澳大湾区急需的人才;
●科研人才,大湾区内地城市科研机构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
●文教人才,大湾区内地城市高等院校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
●卫健人才,在大湾区内地城市工作的副高级职称以上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及卫生研究人才;
●法律人才,在大湾区内地城市工作,参与在港澳法律仲裁程序的内地仲裁员,及处理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投资争端的内地调解员等法律人才;
●其他人才,大湾区内地城市人民政府人才主管部门、科技创新主管部门认定的高层次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
往返次数:杰出人才可以签发5年多次的人才签注,科研、文教、卫健人才可以签发3年多次的人才签注,法律、其他类人才可以签发1年多次的人才签注。
逗留时长: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30天。
续签:现有的签注到期时,申请新的出境签注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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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签注
其他签注 (Q):适用于因治病、奔丧、探望危重病人、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的情况;
或者持逗留签注在香港 (澳门)期间,申请前往澳门 (香港)的情况。
往返次数:可以根据事由签发3个月一次或3个月二次签注、一年一次或两次。
逗留时长: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14天。
续签:现有的签注到期时,申请新的出境签注即可。
综上,如果想要在一年内多次无限制往返香港,申请香港逗留签证最为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