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签证申请,可以同时递交两个同类申请吗?
例如,也许我有资格申请EE快速入境移民,但不一定我的条件马上被移民邀请(ITA),而我的所在省的省提名计划(PNP)突然有机会让我得到一个机会(但或许它可能是一个更长的过程)。我可能两个申请同时进行。而去年开始的TR to PR(临时居民转永久居民计划)的实施,让更多已经递交了EE快速入境移民的申请人,其实是最后通过TR to PR完成移民的。
所以,通常情况,加拿大是允许申请人同时进行几个方式的申请。按照加拿大CIC News(加拿大通讯)与移民局最近的交流,得到的官方回复:
“The Immigration and Refugee Protection Act and Regulations do not prohibit multiple applications from being made in the economic stream. However, prior to concluding one of the applications, the immigration officer will advise the applicant that the other application(s) must be withdrawn.
Furthermore, while multiple applications may be submitted, the applicant must also be aware that there will be no refund of processing fees paid for the other application(s) once processing has begun.”
(其意思是:加拿大移民和难民保护法案和条例没有禁止在经济类移民申请中进行多次申请。然而,在受理其中一份申请前,加拿大移民局的主任会通知申请人必须撤回另一份申请。
此外,虽然可以提交多个申请,但申请人必须清楚,一旦开始处理其他申请,已支付的申请费用将不予退还。)
而在2021年9月加拿大移民局也鼓励那些由于疫情影响,迟迟未拿到TRV(访问签证)的申请人,重新递交申请。而结果也有人因此,很快拿到签证。但是,这是疫情以来的特殊情况。
今年,一位学生递交了第一个学签申请后,没有审核结果的情况下,递交了第二个申请,结果收到了移民局的回复:Since there are two applications at the same time, one of them should be withdrawn.(由于同时有两份申请,其中一份应该撤回。)
还有一个例子,曾经有在国内申请学签,和一些申请续签的同学,由于等待时间太久,而递交了另外一个申请,甚至陆续递交好几个申请,学生也拿到了其中一个申请的获签结果,但是,在学生出发到了加拿大后,又收到了加拿大对其他申请的拒签结果。其实,这也正常,如果当时获签后,或者获签前学生取消其他申请,那么就更加合理了。
后来,在今年的4月学生把所有之前重复申请都撤销了,并且得到了移民局的回复,这申请已经关闭,并且明确其获签的学习许可有效期截止到2024/09/30,与当时获签的期限一样,意思是撤销这些多余申请后,原来获签的申请没有受到影响。
所以,关于加拿大的学生学习许可申请,我建议大家不要随便提出两个一样的申请。否则,可能签证官在匹配你申请时,反而容易产生更多的误会,和耽误更长时间。同时,后续处理这些多余申请,还是需要额外花费的精力!当然,也有人说,第二次申请的目的是告诉签证官,自己很着急等待第一个申请,起到加速和催促第一个申请的作用,这一点也可能有一定道理!但是,原则上,加拿大还是不会认为同类申请递交两次是合理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