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近年在可持续能源产业方面采取了多项措施,涵盖太阳能、转废为能、绿色电力及政策推动等多个领域:
政府主导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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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应用:政府在水塘(如石壁水塘、船湾淡水湖、大欖涌水塘)安装浮动太阳能发电系统(各100千瓦),并在昂船洲污水处理厂安装柔性薄膜太阳能系统,佐敦谷堆填区也设有150千瓦太阳能系统,善用闲置土地推广可再生能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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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废为能:渠务署与环保署合作在大埔及沙田污水处理厂推行“廚餘、污泥共厭氧消化”试验计划,每日处理50公吨廚餘,每年产生约95万度电;O·PARK1、O·PARK2 和 T·PARK [源·區] 等设施也已投入运作,将有机废物和污泥产生的剩余电力输出至电网 。
企业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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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交易所:于2024年底实现全球业务碳中和,其全球办公室及设施约99%的电力来自可再生能源,并通过投资碳信用额(如内地造林项目)抵消剩余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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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集团:扩展可再生能源组合,支持粤港澳大湾区能源转型,并与特来电新能源合作开展电动车充电业务,覆盖东莞、深圳、珠海等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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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灯:2023年燃气发电量占比约56%,碳排放量较2005年减少约33%,并计划在2035年前停止以燃煤作日常发电 。
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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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网电价及可再生能源证书:通过现行《管制计划协议》,政府推动社区参与可再生能源发展,提供上网电价及可再生能源证书,鼓励市民安装太阳能或风力发电系统 。
未来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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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力争在2035年或之前将可再生能源在发电燃料组合中的比例由目前不到1%提升至7.5%-10%,并在2050年前进一步提升至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