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引进人才补贴政策正式颁发,这些细节对拿到补贴很重要!
新引进人才补贴政策正式颁发,这些细节对拿到补贴很重要!
《实施办法》部分原文如下:
本办法所称的新引进人才,是指2016年3月23日后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区人力资源部门(含新区、前海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以下统称“人力资源部门”)接收的应届毕业生、引进的归国留学人员和首次调入的在职人才。2016年3月22日前曾办理人才引进手续(指取得引进审核文件),并在3月23日后再次办理引进手续的人员,不适用本办法(因学历晋升需办理应届毕业生接收和归国留学人员引进的除外)。
新引进人才申请租房和生活补贴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为准;
(二)具有深圳户籍;
(三)在深圳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本市;
(四)本人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
新调入的在职人才除符合上述规定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未满30周岁、硕士未满35周岁、博士未满40周岁。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
本办法施行后,相关事项按照以下规定办理:
(一)根据《安居办法》已领取了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的,不得再次领取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但2016年3月23日后引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人员和归国留学人员在本办法颁布之日前,已按照《安居办法》领取了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的,可按照《若干措施》规定的补贴标准补发差额部分;
(二)已享受本办法所规定的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不得再次领取。
本办法自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从12月1日起,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新政策正式受理申请啦:
本科1.5万元/人、硕士2.5万元/人、博士3万元/人
首先人才补贴申请全流程实现网上申请、审核及发放,申请人无需到现场提交任何纸质材料。
记住!
全流程实现网上申请
并且补贴为一次性发放
先别激动,看看你是否符合条件!
1.2016年3月23日后经深圳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接收的应届毕业生、引进的归国留学人员和首次调入的在职人才。
2.符合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深圳户籍、本人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在深圳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本市。
3.在职人才需满足“本科未满30周岁、硕士未满35周岁、博士未满40周岁”的年龄条件。
4.引进审批文件签发之日起1年内。
补差额!
符合新政策条件,但是在12月1日之前就申请了租房补贴的朋友们不就亏大了吗?别担心,之前一直说的补差额也正式实施了!补发差额的申请方式为系统自动比对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人无需前往受理窗口办理或重复提交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差额部分补贴将在2017年一季度一次性发放至申请人的银行账户。
怎么申请呢?简单到不得了!
在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官网登陆“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系统”(https://sz12333.gov.cn/szhr_pubtalent/talent_login.jsp)按要求填报信息即可。
网上申报完成,恭喜你,半年的生活费有着落了!
坐!等!拿!钱!
然而,如果这么简单就拿到钱,葫芦哥也不会忍着巨大的悲痛到处给大家收集信息急着发帖了,重头戏还在后面!
消息一发布,传遍了整个大深圳,攻击了整个朋友圈。一片欢呼后大家却遇到各种麻烦事:要交社保?交几个月?过程中出现断交社保怎么办?一定要金融社保卡吗......头疼!
———前方高能!!!—
Q1:缴纳了社保,并且社保关系在深圳,是否还要求正在缴纳中的,之前缴纳的可以吗?有要求几个月吗?
审核期间社保一定要在缴纳中,之前跟之后缴纳的都不可以,否则审批会被拒绝。那么被拒绝后怎么办呢?还符合条件的可再次提交审批,但是要确保社保正在缴纳中并不能迁移。总之,社保是硬性要求,这将关系到你能不能拿到补贴。
Q2:补差额的方式是否是一次性发放?
是一次性发放的。
Q3:符合新政策,并且已经拿到了第一笔补贴,那第二笔何时发放,是否与差额一起发放?
在12月1日之前申请租房补贴并且符合新政策条件的,将按照补差额形式发放,补差额会在2017年一季度与第二笔补贴一起发放。
Q4:发放是一定只能发放到金融社保卡吗,非深圳的银行卡可以吗?
系统检测到金融社保卡就会自动发放到金融社保卡,没检测到就可以添加个人银行账户,但最好是深圳银行卡。
Q5:在2016年3月23日之前申请,但在人才引进审批文件签发一年之内,还会按照旧的政策发放吗(写到这个问题心好痛!)?
会的,会按照本科6千,硕士9千,博士1.2万的标准进行发放,所以之前就办理人才引进的朋友们要抓紧时间,之后在一年之内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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