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中学,简称国中,是台湾对初级中学的称呼,属于国民义务教育的一部份。在台湾,6岁至15岁的儿童和少年依法需接受12年国家义务教育,国民小学需在每年5月将毕业生名册造册完毕,以便进行分发入学。除特殊个案可申请在家自学,或因重大伤病以致无法上学外,每个国小毕业生都必须到国中学习3年,否则即属违法,依法可对监护人处以新台币300元以下罚锾,催告无效时也可连续开罚直到入学为止。
台湾中学教育史可追溯至日治时期。明治二十九年(1896年),台湾总督府实施"直辖学校官制"政策,是台湾教育史上第一个参考西方制度设立的现代学制系统。日本之后对台湾的教育政策经过三次修改,借由教育实行军国主义,强化台湾人民对大日本帝国的向心力。1945年8月,太平洋战争结束,台湾由中华民国国民政府接管。目前台湾的中学教育即成形于民国五十七年(1968年),中华民国教育部实施九年国民义务教育,以提升台湾的国民知识水平。
国中修业期满后,毕业生可自由选择继续升学或投入职场。如果要升学,毕业生可以依在校成绩参加免试入学,或是参加6月举行的基本学力测验,依考试分数申请高级中学或高级职业学校。在多元入学方案下,考生可以透过免试入学、申请入学和登记分发三种管道进入高中或高职念书。特殊才艺学生可参加甄选入学,以另外加考的美术、音乐、舞蹈或体育成绩进入高中职附设的美术班、音乐班、舞蹈班和体育班就读。
班级
依《国民教育法》第12条规定,台湾的国中采小班制教学,每班约32人,由一位导师负责监督课业。编班以随机抽选编班为原则,常态编班,但可依教学需要作分组学习 。学校可依国中新生的智力测验结果以S型排列、公开抽签、电脑乱数等方式编班,转学生亦以抽签方式决定入读班级。分组学习方面,以英语、数学和自然与生活科技为限,2或3个班级为组群进行分组教学 。
除了以学业为主的普通班外,国中还可以有“艺术才能班”(音乐、美术、舞蹈)、“民俗班”和“体育班”等特殊专长班级。学校如果要设置艺术才能班和体育班,必须将教学计划书呈送教育主管单位审核,通过后才可办理入学鉴定,且每班不得超过30人。
制服
台湾的国中制服有季节之分,夏季制服男生为短裤,女生为百褶裙;冬季制服配有外套或毛衣,女生制服则换成长裤。国中生上学必须穿着制服或运动服,学校通常禁止学生穿便服到校 。制服由各校自行设计,教育部没有规定制服的样式,但上衣通常绣有校徽、学号、姓名和年级,部份学校也会规定鞋袜的款式(如白鞋白袜)或配件(皮带)。
辅导
台湾国中阶段的辅导体系以辅导教师为中心,和学校、教师、家长、专业咨商机构间相互合作。依《国民小学与国民中学班级编制及教职员员额编制准则》第4条规定,班级数达21班以上的学校须设置一名专任辅导人员,一般教师也可兼任辅导职,协助辅导工作 。国中依法应设置辅导室,其下设辅导组、资料组、特殊教育组等组别,各置组长一人和组员数人。辅导室内应设置个别咨商室和团体辅导室,以应业务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