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徒机会与职业培训
瑞士与30多个国家签有协议,允许年轻人来瑞士发展他们的工作和语言能力,这些国家包括新西兰、加拿大、南非和美国等。
要取得培训资格,申请人必须完成至少两年的职业培训,从事所培训行业的工作,年龄需低于35岁(某些情况需低于30岁)。且不可从事兼职工作和自雇工作。
来自15个欧盟旧成员国和挪威的培训生不再需要瑞士的工作许可,但在瑞士逗留4个月以上就需要到劳动力市场管理部门正式登记。
居留许可有效期一般为18个月。一名学徒工可参加几个不同的培训项目,唯一条件是所有项目加起来不应超过18个月。
只要申请人满足培训生计划要求,培训生交换计划瑞士委员会(SKASA)就可以帮助他们找到适合的工作机会。
请联系您所在国的瑞士外交机构索要更多信息。
工作许可
能否得到瑞士的工作许可,取决于很多因素,其中包括你的来源国、学历、接受过的培训、你所掌握的技能等,同时国家还有配额规定。
瑞士对来本国工作的外国人实施一套双轨制许可制度。前一类适用于欧盟及/或欧洲自由贸易联盟(EFTA)成员国的公民,他们一般可在求职期间在瑞士逗留3个月。而在积极求职期间,逗留期也可延长至6个月。
后一类则适用于所有其他国家(即“第三国”)的公民。这些国家的公民必须持一份由雇主担保的工作合同,并在入境前持有适当的工作签证。仅有一份聘书不足以确保申请到工作许可。
有工作许可者的家庭成员-无论其国籍-也有权在瑞士逗留和居住。此处所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未满21岁的子女,或需要该人赡养、照顾的受赡养人-对受赡养人没有年龄限制。
各州有关机构负责发放各类居留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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