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次人才扶持政策(北京篇)
高层次人才扶持政策(北京篇)| 博士后科研活动资助/博士后国际交流培养派出项目/国际博士后引进项目
从今天开始,我们将对北、上、广三地区域性的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进行介绍。今天我们介绍的是北京市博士后人才扶持政策。
根据《北京市博士后工作经费资助管理办法》,首都面向博士后群体共开展了四项支持项目,包括日常经费资助、科研活动资助、国际交流培养派出项目资助以及国际交流培养引进项目资助。
01
日常经费资助
该政策主要是针对设站招收博士后的单位,以保障博士后研究人员科研经费和生活保障措施到位。
02
博士后科研活动资助
1
资助对象
2022年10月1日后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2
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具有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的精神。
2.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科研工作能力和良好的发展潜力。申请项目应为本人承担,申请材料真实可靠。
3.申请项目应紧密结合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理论、技术方面具有前瞻性、创新性;有助于申请人进行高水平的学术技术交流,提高学术技术水平;项目执行计划清晰、明确,可操作性强,经费使用计划合理。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申请科研资助:已获上年科研活动经费资助,但受资助项目尚未完成,或因故资助经费被部分或全部收回;在本期进站工作期内同一项目或类似项目申请过两次及以上资助均未获批准。
03
博士后国际交流培养派出项目
归国就业的首,选目标企业类型方面,外资企业(58%)仍是海归
1
资助对象
市属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2
申请条件
1.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2.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在站期间或在读博士期间取得突出的研究成果。
3.专业领域和研究方向与我市重点学科、产业发展方向一致。
4.具有良好的英语(或接收国语言)听、说、读、写能力。
5.国(境)外拟接收单位一般应为国际一,流的高校、研究机构或企业,并获得正式邀请。
6.须经设站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在职人员(含定向委培博士毕业生)还须征得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
7.此前未获得过“香江学者”计划等全国博管办组织的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派出项目、学术交流项目)、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等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和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等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