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教育局回应
未更改“本地生”定义
香港教育局重申,此次修订并未更改本地生与非本地生的定义--
-
如果受养子女首次获发签证时未满18岁,依然视为本地生;
-
但如果未来不符合居港规定,以自资形式入读教资会资助头一年学士学位课程,则不会计入1.5万个本地生资助学额内,但大学可酌情以“超额收生”形式作为取录。
自修生未符合居港年限的,在申请和录取过程仍属于本地生,录取池子没有改变。但是学费变了。入读本港大学时,需要支付“非本地生”学费。
如果以非本地生学费读大学,那么就不占1.5万资助学额,而且学校可以“超额收生”。
也就是说,临时身份的自修生并不是去到了非港籍生的10万人抢6000学位的“国际课程含高考”的超级学霸池子里,而是仍然作为本地生申请,只是要交非本地生学费。
另外,如果受养子女在入学首年因未达居住要求而以非本地生身份入学,其后累积足够居港年期后,可申请转换为获资助学费资格。
2026年入读大学的学生,不受影响。
2027年入读大学的学生,如果在入读大学前,未符合居港一年的要求,申请池子仍属于本地生,入读大学时不获学费资助;但读大学一年后,累积足够居港年限,则可以在大二的时候转换为本地生学费。
2028年及以后入读大学的学生,如果在入读大学前,未符合居港两年的要求,申请池子仍属于本地生,入读大学时不获学费资助;但读大学两年后,累积足够居港年限,则可以在大三的时候转换为本地生学费。
不管是读DSE还是国际课程,都是一样的受上述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