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欧盟驻华代表团官网发布了《2015年10月12日启用的签证信息系统介绍》,宣布自2015年10月12日起,所有签证申请人在申请申根签证时将被要求提供生物识别数据(十指指纹和一张数码照片)。今天,留学君从德国大使馆了解到了最新鲜的申根签新政详细解答,第一时间发布给大家。 (>>>在线咨询德国签证申请)
根据这项新政,自2015年10月12日起,无论商务旅行、跟团游还是个人自由行,所有申根签证的申请人首次申请时必须亲自前往领事馆或签证服务处提交申请。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材料后会被要求提供生物识别数据(俗称“打指模”),生物识别数据和申根签证申请表格中提交的数据将被记录于申根国家通用的中央数据库中,并保留59个月。
申请人若成功录入了生物识别数据,申根签证上将显示“VIS(签证信息系统)”字样,此后59个月内在任何一个国家申请前往任何申根地区都不需亲自递签或重复录入指纹,并且可以选择委托他人代送或邮寄递签。若申请人的申根签证上显示“VIS-O(签证信息系统)”字样,则表示指纹未成功保存,在下次申请申根签证时必须重新采集指纹。
关于指纹的FAQ
Q:采集生物识别数据是一种怎样的体验?
A: 申请者在递交材料后,会被工作人员引导到一个私密性很好的小房间,在专用仪器上录入指纹,只要几分钟就可以搞定。
Q:新政对旅行者会产生怎样的影响?
A: 对于普通旅行者来说,这项政策可能会增加申请申根签证的时间成本和交通成本。若申请者所在城市没有申根国领事馆或签证服务处,原本可以通过邮寄材料或托人代办完成的申请如今则必须提前预约后前往递签。个人旅行的签证申请者可根据自己的时间预约递签时间,而跟团统一申请ADS团体签证的旅行者则需跟旅行社协商统一前往打指模的时间。
不过,大部分自由行的旅行者都会选择亲自递签,新政对他们来说只是增加了一个小程序而已。
Q:有什么特殊情况可以不用录入指纹吗?
A:新政实施将会非常严格,只在两种情况下申请者不需录入指纹,其一是申请者不足12岁,其二是申请者手部残疾无法提供指纹。就算手指划伤也要录入指纹哦。
Q:我在2015年10月12日新政实施之前申请到的签证还有效吗? (>>>在线咨询德国签证申请)
A:有效。目前所有申根签证的申请程序不变,今年10月12日之后才会启用新的申请程序。
Q:我之前在海外申请申根签证时已经录入了指纹信息,现在在国内申请申根签证还需要录入吗?
A:只要你之前录入指纹的时间不超过59个月,申根国家都可以调用你已录入的资料,不需要再次录入。若你是在59个月之前录入指纹,则需要重新录入。
Q:这59个月是从哪一天开始算?
A:从你录入指纹的那一天开始。
Q:新政实施后,申根签证的程序还会发生其他变化吗?
A:新政只增加了录入生物识别信息这一程序,此外无论是申请材料、签证费、领区划分、受理时间还是颁发签证的基本前提条件等发面都不会有变化。
Q:如果我换护照了,还需要重新录入指纹吗?
A:BINGO!你问到了一个德国大使馆也暂时无法给出答复的问题,不过德国使馆签证官表示,在10月12日之前他们会努力解决这个问题的!
Q:搞这么麻烦,这一切都是为了啥?!
A:这项规定一方面是为了保护签证申请人的身份安全,防止身份盗用造假,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提高申根国家的边检安全。在国际恐怖主义不断蔓延的情况下,这项规定其实早在欧盟国家的酝酿之中。事实上,申根签证已经在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实行了生物识别数据采集,中国是最后几批实行的国家之一。
关于照片
除了指纹外,签证申请人还需提供一张数码照片作为生物识别数据。而关于这张照片,德国大使馆的要求也是非常严格的——
这张照片:
-必须是近期(6个月以内)拍摄的证件照
-尺寸为4.5厘米 x 3.5 厘米
-白色背景
-正面免冠照,不能遮挡眼睛
-如为黑白照片,照片必须有足够的对比度和亮度
下面让德国大使馆给我们示范一下什么叫处女座:
1. 关于头部比例...大家感受一下,不能太大也不能太小,还必须在正中间
2. 关于清晰度和对比度...大家来找茬
3. 关于光线...不能太暗也不能太亮,还不能太偏
4. 关于背景...不能有阴影、不能有花色,与人像的颜色要形成对比
5. 关于画质...no色差,no杂质,no粗糙颗粒感
6. 关于面部...不要张嘴大笑,不要侧颜装酷,不要歪头卖萌
7. 关于眼睛...不要闭眼(小眼睛人的痛谁能懂TA:T),不要被头发遮住,不要侧目斜视
8. 关于眼镜...镜框不能遮住眼睛,不能戴墨镜,镜片不能有反光
9. 关于头饰...no帽子,no头巾遮住脸,no头巾的影子遮住脸
10. 关于儿童...也是不能侧脸,不能戴帽子,以及不可以拿着玩具
11. 关于婴儿...头不能太大,不能有由大人抱着,不能出现玩具
虽然很苛刻,但是一定要严格遵守啊,申请材料准备了那么多,谁也不想倒在一张照片上。
关于申根签证 (>>>在线咨询)
持申根签证在申根国家最长逗留期为每半年90天。若签证上有效期更短,则以签证上有效期为准。
持任何一个申根成员国签发的签证,在所有其他成员国也被视作有效,而无需另外申请签证。
申根国家包括:比利时、丹麦、德国、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希腊、冰岛、意大利、拉脱维亚、列支敦士登、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荷兰、挪威、奥地利、波兰、葡萄牙、瑞典、瑞士、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捷克和匈牙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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