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就业解析
一般而言,非本地学生在香港读书期间不应从事有薪或无薪的雇佣工作。不过,为吸引人才来港和进一步把香港发展成为区域教育枢纽,非本地学生实习、从事兼职工作和暑期工的限制已获放宽。
修读全日制经本地评审的本地或非本地学士学位或以上程度课程的非本地学生,只要修业期不少于一个学年,便可从事实习工作,但须符合以下条件:
以上所述的实习工作,在工作性质、薪酬水平、工作地点、工作时数和雇主方面,均不设限制。
至于修读全日制经本地评审的本地副学位课程的非本地学生,只要修业期不少于两个学年,亦可申请从事有关的实习工作,但须符合以下条件:
修读修业期不少于一个学年的全日制经本地评审的本地学士学位或以上程度课程的非本地学生(不包括交换生)可于校园内担任兼职工作及在暑假期间接受聘用。
合资格的学生获批准来港就读或延期逗留,或随后经院校提出的实习工作、校园兼职工作和暑期工作申请时,将个别获发“不反对通知书”,详列有关其从事实习工作、校园兼职工作和暑期工作的安排。请详阅你的不反对通知书,以了解你在港修读期间可从事的工作类型和条件。(注:此内容转自study in HK)
实习工作
修读全日制经本地评审的本地或非本地学士学位或以上程度课程的非本地学生,只要修业期不少于一个学年,便可从事实习工作,但须符合以下条件:
- a. 实习工作必须与学科/课程有关,而且须这位学生就读的院校安排或批准;及
- b. 实习工作为期最长一个学年,或有关全日制学术课程正常修业期的三分之一时间,两者之中以较短者为准。
以上所述的实习工作,在工作性质、薪酬水平、工作地点、工作时数和雇主方面,均不设限制。
至于修读全日制经本地评审的本地副学位课程的非本地学生,只要修业期不少于两个学年,亦可申请从事有关的实习工作,但须符合以下条件:
- a. 实习工作必须为强制性及与学科/课程有关,而且须这位学生就读的院校安排或批准;及
- b. 实习工作为期最长六个月。
校园内的兼职工作及暑期工作
修读修业期不少于一个学年的全日制经本地评审的本地学士学位或以上程度课程的非本地学生(不包括交换生)可于校园内担任兼职工作及在暑假期间接受聘用。
合资格的学生获批准来港就读或延期逗留,或随后经院校提出的实习工作、校园兼职工作和暑期工作申请时,将个别获发“不反对通知书”,详列有关其从事实习工作、校园兼职工作和暑期工作的安排。请详阅你的不反对通知书,以了解你在港修读期间可从事的工作类型和条件。(注:此内容转自study in 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