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西交利物浦大学采用两种招生选拔方式,即高考选拔招生和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综合评价录取模式仅适用于江苏省和广东省,该模式的招生规则参见《西交利物浦大学2026年在江苏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和《西交利物浦大学2026年在广东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第九条 经教育部批准,学校目前已经开设的专业包括:城乡规划、传播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科学与技术、工商管理、工业设计、环境科学、会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金融数学、经济学、人力资源管理、生物科学、市场营销、数学与应用数学、数字媒体技术、通信工程、土木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化学、英语、国际商务、汉学与中国学、生物信息学、经济与金融、数字媒体艺术、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机械电子工程、精算学、影视摄影与制作、艺术与科技、供应链管理、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智能制造工程、机器人工程、物联网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应用统计学、翻译、药学、生物制药、人工智能、材料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科学、心理学、应用物理学等。学校本科专业涵盖若干学科领域方向,详情请参考官网。
第十条 西交利物浦大学按照专业大类进行招生。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只要选择大类,而非大类内的专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编印的《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中的西交利物浦大学招生专业类名称,仅用于学生高考志愿填报,与考生入学后的就读专业没有直接关联。
1)在新高考采用“3+1+2”模式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选考科目要求,设置历史科目类“不提科目要求”一个专业类,物理科目类“不提科目要求”和“化学”两个专业类;
2)在新高考采用“3+3”模式的省(直辖市),按照选考科目要求,设置“不提科目要求”、“物理+化学”、“物理”三个专业类;
在2026年实施新高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录取工作,按2026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2026/27学年入学的新生在完成大一第D一学期全部课程后,可在所有本科专业中进行专业选择。为了确保持续稳定的学术规范和教学质量,选择相关专业需满足下列一个或多个条件:
2)部分专业会对大一第D一学期某一课程或多门课程的学业成绩有特定要求。
关于专业选择的具体细则,学生可在入学后参考《专业选择和转专业政策》。
第十一条 西交利物浦大学在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投档比例控制在各地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比例之内。当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将依次考虑考生的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语数外三门课程总分、外语成绩做出专业录取决定。
第十二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对考生的身体状况不设限制。学生入校后需进行体格检查,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规定对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发现问题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西交利物浦大学2026年高考录取通知书签发人为西交利物浦大学执行校长席酉民。
第十五条 西交利物浦大学实施专业课全英文教学,大学不设外语单科高考成绩最低线,但希望考生具有良好的英语水平并对英语有浓厚的兴趣,以适应全英文教学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