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永久居民卡(United States Permanent Resident Card),亦称作绿卡(green card),是用于证明外国人在美利坚合众国境内拥有永久居民身份的一种身份证。“获得绿卡”则用于指称成为永久居民的移民过程。绿卡持有者的合法永久居留权是由官方授予的移民福利,其中包括有条件地在美国居留与获取工作的许可。持有者必须保持他的永久居民身份,如果该身份所需的某个条件不再满足时,持有者将可能失掉该身份。
在美国,美国公民身份较之永久居民有以下一些好处: 1. 公民护照比绿卡好用。由于美国与很多国家有互免签证的协议,持有美国护照到其它国家旅游更加方便,而且会获得当地国和使领馆更多的保护。当然,这种情况在阿拉伯某些地方会适得其反。
2. 美国公民成年后可以为父母,兄弟姐妹申请移民;而永久居民就不行。
3.美国公民享受更充分的政治权利和人身保障。公民一辈子住在海外,也不会失去身份。但绿卡人士,就不宜海外居留太长,一般不要超过一两年,否则永久居民身份可能要失去。公民即使犯罪违法也不会被递解出境,但绿卡持有者无此豁免。
4.美国公民在申请养老金、救济金、其它社会福利条件方面更有利。绿卡持有者离境超过六个月,养老金就可能被止付。被递解出境,养老金就会被取消。美国公民无此担心。
5. 美国公民的就业机会更多。许多敏感部门和关键职位,如官方军务,国防外交,高科技和核心实验室,严格限于公民。像监狱看守,巡逻警察一类低职务也是公民优先。
6.美国移民法的程序,永久居民一般要在持有绿卡5年后可以申请归化入籍为美国公民。如果是美国公民的配偶,持有绿卡3年并维持婚姻关系可申请归化入籍。
7.申请归化入籍的个人必须提供持续居住美国且在持合法居民身份的5年内至少住满2年半的证据,若在美国境外居住满一年以上则不符合持续居住的规定。申请人同时也要表明自己有良好的道德质量,任何造假的记录都有可能导致丧失归化入籍的资格。
8.归化入籍时,申请人必须宣誓放弃对原属国家的一切效忠行为;支持和捍卫美国宪法和法律;宣誓效忠美国;需要时积极服务于美国。同时,公民也有义务担任陪审团员,进行登记、表决和其它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