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朦胧地觉得因为特殊生存环境的关系,多民族的加拿大人其实是有一种共同气质的。
虽然辽远广阔的加拿大如今是不少中国人的移民首选地,但在大家认知中,加拿大多数时候仍是个nowhere,尤其说到文学艺术。你知道得过奥斯卡九项大奖的电影《英国病人》的原著作者迈克尔·翁达杰是加拿大人吗?你晓得今年诺贝尔文学奖的入围者中,有个呼声超高,人称“北美最佳小说家”“当代契诃夫”的加拿大老太太艾丽丝·孟若吗?——当我告诉朋友,李安最新作品《少年PI的奇幻飘流》也改编自一个加拿大作家扬·马特尔的小说时,她讶异的目光似乎在问:加拿大也有作家吗?
三四年前我第二次去加拿大,在安大略省西北部一个WW坐落于森林的美术馆,邂逅了加拿大“七人画派”——看似稚拙的构图和色彩,绘出未被污染、解释过的大自然的原始美,湖泊中的山峦,大雪覆盖的树,有时只是一簇云,一丛倒影,一片旷野,荒寒广漠,明净澄澈,创造了一种不同于欧洲画风的辨识度很高的加拿大风格。这多数成员生于19世纪中后期,活跃于20世纪早中期的加拿大第一个自觉的本土画派,让我在玛格丽特·阿特伍德、盖伊·范格海德的精彩文字之外,对加拿大美术也刮目相看。
一直朦胧地觉得因为特殊生存环境的关系,多民族的加拿大人其实是有一种共同气质的。所以,今年《万象》杂志9月号马慧元写天才钢琴家古尔德的文章《加拿大的古尔德》,我一口气读了几遍,文中对“加拿大人气质”的描述,令人惊喜:
同是北美国家,和充满喧嚣困扰、社会危机的美国相比,加拿大清洁得几乎无菌。就拿古尔德来说,一辈子可说什么都没发生过,加拿大参与的二战也没在他生活中反映出来,可见这个国家的广袤和疏离。这个和平、人道的国家,本土几乎从未有过战争,近几十年来的大事主要也就是魁北克闹独立,最后以妥协告终。加拿大人不偏执,喜欢稳定的生活,多数人不寻求挑战,可以自豪地宣称在一家公司干了20年,这在美国多么少见啊!
作者说:“而我喜欢古尔德,不仅因为他的音乐,还有他身上的‘加拿大人气质’,他们多数温和、朴素、充满同情心,爱动物、爱环境。当年,我从美国搬到加拿大就立刻发现,屏幕上的古尔德是个‘加拿大人’。”
有意思的是,在上海也和朋友讨论“加拿大人”。前两年,有两个大学同学把家搬去了温哥华。另一位,儿子去了多伦多近十年,如今在银行有份安稳工作。孝顺的儿子觉得,远离父母是一件很不应该的事,可当母亲劝他:你可以回亚洲来啊,香港金融业发达,浦东陆家嘴一带如今通用的是英文,趁着年轻你还可以拼搏一番!儿子却叹口气笑说回不来了,“因为……那里太安逸了。”不满三十岁的他已不喜欢也不愿去适应香港、上海金融业的竞争和长时间工作的压力,他说起对他影响很深的加拿大犹太人上司 :“你很难想象在我们那里,生病没法上班是不需要病假单的,家里有事也打个电话就可以;我老板在银行做了二十多年,每到傍晚5点准时下班,经常挂在嘴边的是儿女和家里的猫狗,但他担任癌症基金主席,花不少时间做社会服务。星期五,要是你去对他说,今天天气好,我想请一天假去打高尔夫球,他肯定由衷地鼓励你:很好,去吧!”
这年轻人的话正巧是马慧元文章的一个注脚,也仿佛是对我们固有人生观的一记敲击?听了老同学的叙述沉默片刻,我说,不要再劝儿子回来了,你送他出国留学,不会想到多年后他慢慢变成了一个“加拿大人”。
在加拿大的华人网站上可以看到一些中国女留学生的谈论,她们把美国男人说成21世纪都市男子的代表,加拿大男人则是田园风格代表。有的说加拿大长大的男生,干净无邪,白纸一张,安静、压抑、羞涩。有的说,一个典型加拿大帅哥的人生目标不过是:一座舒适的家园,几个可爱的孩子,带点嘲讽地讲,也就是老婆孩子热炕头。
然而人类社会努力奋斗的方向,所有“革命”的终极目的,不就是这样吗?
曾走过加拿大九个省,对于这个北部国家,对于这个“能消化掉一个人对‘孤独’的无尽需要,也能给予人过度的孤独从而让人格外寻求人际的温暖”的地方,我最喜欢的是那些因为冰冻,因为在文字中没有或少有标记而新鲜干净的风景。把那本《万象》看完几个月了,还记得文中这一段:
“某天,我路过一座废弃的火车站,周围是孤陋的房子,石头路上因为多雨而积水。这里谈不上景观,也不算很美,只有漫长的寂寞。干燥的时候,就有十几岁的孩子来玩了,骑着高头大马无所事事地溜达。而这样新鲜的情景,是很打动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