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我将与我的瑞士对象在瑞士结婚,我们双方各应当准备哪些材料?
答:作为瑞士人一方,需要准备的材料相对简单,只需要他户籍所在地出一份未婚的证明以及他的原籍所在地出一份出生证明即可申请结婚。
作为中国人的一方,必需的材料有出生证明和国籍与居住证明,需要在国内户口所在地的省市一级公证处做公证并翻译成德、法、意或英语,并由当地领事认证处认证。若在瑞士生活未满一年,还需提交国内出具的未婚证明,也需公证认证;若在瑞士生活已超过一年,则可申请由Permit所在地区的人口部门(外事警察局)开出未婚证明。
通常在国内办理公证大约需时一周,领事认证为三至五天。关于办理领事认证的单位请查询:
www.fmprc.gov.cn/chn/lsfw/lsrzjzwslggz/t224101.htm
问题二:我在国内,我的对象在瑞士,我们应当如果申请在瑞士结婚?
答:在国内申请去瑞士结婚的,在国内的一方应当先与使领馆预约,去签署《结婚申请书》。届时需带齐的材料为:
1) 本人有效护照,
2) 本人经领事认证的
- 未婚证明、
- 出生证明、
- 国籍与居住证明,
- 在瑞士一方由其原籍所在地出具的户籍卡。
在材料有效齐全的情况下,使领馆会接受结婚申请,并送交在瑞士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州进行批准,期间可能还会要求在瑞士一方出具个别文件。
一旦申请获批准,使领馆会通知在国内一方去取签证,通常这种为结婚而签发的签证有效期为三至六个月。
在国内一方到达瑞士后,需在此期间与在瑞士的对象完婚,并申请家庭Permit B,此Permit无工作的权利,但在有公司录用的情况下,日后可以转为工作Permit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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