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D”原则
荷兰警察是在一项所谓的“3D”原则的指导下接受培训的。“3D”原则是指:首先,‘对话’(Dialogue);然后,‘逐步降级’(De-escalation);最后,只有在真有必要的情况下, ‘胁迫’( Duress)–使用武力或暴力。然而Heeris认为,在围绕使用“胁迫”的问题上,有些事出现了严重的差错。
格罗宁根省中部警区警察总长Cor de Lange同意这在荷兰一平衡已经偏离得太远:
“自80年代我加入警察队伍以来,我们越来越多地被教导通过对话解决问题。然而我现在所看到的方式应该是,当没有其它办法的时候,我们需要再次变得更加强硬。也就是‘在有可能时友好,在不得已时动用武力’” 。
禁忌
在荷兰,对警察在办案中使用暴力的案件都要启动标准的调查程序。这些调查工作往往非常冗长。这让警察们觉得任何形式的武力都要受到严格审查。这就是他们尽量避免使用武力的原因。
此外,荷兰警察并没有感受到得到上司很好的支持。四成被调查的警员称,如果他们采取强硬举措,往往不为其上司所接受。他们抱怨称,那些负责指挥的人故意视而不见:“最终,你使用武力得自己担风险。”
工党议员Attje Kuiken称,很多高级警官根本对他们手下的警员所面对的暴力行为没有任何概念:
“一些上司在他们的训练中没有很多与暴力相关的经验,他们趋向于看不起那些使用武力的警员。这是一个恶性循环。我们必须打破使用枪支的禁忌。如果你做了什么,你不需要担心上几个星期– ‘我会不会被起诉’或‘我的上司会不会支持我?’ 我们必须抛弃‘警察应该仅仅对话’的座右铭。不,他们也应该被允许采取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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