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1日起,澳大利亚移民局提高了生活费要求,留学基金委目前的资助标准不能达到该要求,故需由公派留学人员自己补足不够的部分,574签证需要4400澳元,575签证需要6800澳元,所需具体材料参照第十六项“经济证明”。
1.公派留学人员基本情况表
2.本人有效护照
注:邮寄材料时不要邮寄护照,护照原件在体检时要用到。
3.留学基金委出具的《同意派出函》(研究生项目由所在学校提供)。留学基金委出具的英文资助证明。
4.资格证书或录取文件(如您是改派国别、延期派出、缩短在外留学期限等,还要提交留学基金委的相关文件复印件1份)
5.JW108表第四联(如果没有该表格,则不需提供;如果未使用,将空白表格退回即可。)
6.学生签证申请表格(157A表)及家庭成员表(54表)
注:157A:①请填写从大学开始每一学习阶段的信息,包括完成的和没有完成的,没有完成的也要写明完成时间②如已婚,请填写表上的配偶信息,除此之外,注明配偶的出生市,省。
7.澳大利亚学校出具的邀请信(Offerofaplaceinacourse)(需注明就读课程的层次,课程名称及学校的CRICOS代码,课程的起止时间和所有课程的全部费用。)
8.录取确认函COE(ConfirmationofEnrollment)。
9.免学费证明(如邀请信中注明免学费,则不需提供此项)
10.OSHC(OverseaStudentHealthCover)保险单。注,保险时间必须与eCoE课程起止时间完全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