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小时数
瑞士法律对雇员的正常工作时数有明确规定。工业企业雇员、办公室职员、技术人员,及包括大型零售企业销售员在内的其他雇员的每周最长工作时数为45小时。对所有其他工薪人员,每周最长工作时数为50小时。
二、加班费
根据法律规定,加班必须支付25%的加班费,在雇员同意的情况下,可以以相当于加班时间的带薪休假作为补偿。雇主与雇员可自行达成对加班补偿的协议。
临时性的夜间工作及在周日和公众假日期间工作赋予雇员享受特殊性补偿的权利。对于经常性的夜间工作,劳动法赋予雇员相当于10%夜间工作时间的带薪休假时间,且不能折算成报酬发放(除非是到工作关系终止时)。
法律还规定雇员有享受假期和请假的权利。雇主必须给所有20岁以下雇员和学徒工每年至少5周的带薪假期,给20岁以上者每年至少4周的带薪假期。雇主经常会延长雇员带薪休假的时间,尤其是为那些在公司里长期供职的雇员。
三、请假
1.病假
如果您因病缺勤连续超过3天,大多数雇主通常会要求一份医生出具的病假证明。法律规定,对于因患病而非故意不上班的雇员,雇主应在一定期限内支付其工资。
2.产假
带薪女性或其他从事自雇职业的女性有享受产假的权利。在自己丈夫的公司工作以实物代替工资的女性也享有同样的权利。在孩子出生后的14周内,她们享受平时工作期间平均收入的80%。欲更多了解这方面信息,请访问联邦经济事务司(Seco)网页:产假-员工保护(德、法、意)
3.其它类型的休假还包括所谓的“青年假”
每年给予30岁以下、自愿为青年人工作的所有雇员和学徒工5天的额外假期。雇主经常也会在雇员结婚、孩子出生、亲朋去世或搬家时给予数小时至数天的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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