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资料显示,目前,在德国每四个新生婴孩中就有一个的父母一方是外国人,每五对夫妻就有一对是国际组合。现在,在德国生活的人中至少有1千4百万人有移民背景。
德国之所以受到来自世界各地移民的青睐,成为公认的移民大国,其原因是多方面的。
高度发达的经济
德国是世界第三大工业国,若以人均产值及人均收入计算,德国远远超过排在其前面的美国和日本。
德国以汽车制造业闻名于世。我们所熟悉的汽车品牌如奔驰、宝马和奥迪都是享誉世界的德国品牌。作为世界上第三大汽车生产国,德国的汽车制造业具有品种多、质量高、工艺精湛等特点,全国有3000多个大中小企业专门从事汽车及其零配件的生产。
此外,德国在全球的钢铁生产、煤炭开采、化学产品制造、机器设备制造、电子技术和电子产品生产以及造船领域里都属于最大的生产制造商。
德国的经济地位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德国拥有欧洲最好的商业环境,有完善的市场经济制度,拥有欧盟最多的人口,是欧洲最大的经济实体,最大的商业市场,是欧洲的工商业中心。
2、从地理上看,德国位于欧洲中部,河网遍布全国,交通便利,运输通达,在欧洲市场东欧市场中都发挥着极为重要的纽带作用。
3、由于教育产业的发达,德国在技术研发领域取得了突出的成就,多所大学与企业及生产商有着直接联系,二者间的密切合作不仅有利于中小企业采用新技术、提高生产力,更有助于将学术领域的研究成果在第一时间投入生产实践,从而实现利润最大化。
4、德国政府非常重视信息技术应用,并利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促进信息技术在经济和社会中的推广应用。
降低的移民门槛
以前,德国是一个非移民国家。即除了通过和德国人结婚,留在德国定居并加入德国国籍外,没有其他途径可以移民德国。
而现在,德国和所有的发达国家一样,面临出生率下降,人口老龄化等问题,特别是东、西德合并后,东部经济急需发展。为了引进外资刺激经济,德国政府最近也对其移民政策作了大幅度的修改,大大降低了移民德国的门槛。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根据新的“移民法”,受过高等教育的外国人移民德国不受限制,并将取得居住许可。作为补充,各地可以根据各自的劳动力市场需要,从国外招募廉价劳动力。
2、留学生在德国完成大学学业后,可以直接申请在德国的工作许可。
3、如果外国人投资德国并能给该国家带来益处,当公司正常运行5年后,德国政府可以为投资人颁发长期居留签证,也就是俗称的“绿卡”。
新的法律草案的出台,意味着德国终于承认自己是个移民国家。其中投资移民这项政策更是吸引了无数人的关注。
新兴的投资移民方式
新政策要求,投资人在德国成立一家公司,最少投资额必须是25,000欧元,最多可以是两个股东联合投资,也可以开分公司的名义去投资,即投资人在本国已有公司,希望到德国设立分公司,这种情况也是允许的。
在德国设立公司并获得批准成立后,一般情况下投资人及其家庭成员可以获得德国的居留签证。一般第一次为期1年,第二次续签时延长到2-3年,只要公司运作正常就可以一直续签。
持此居留签证的投资人及其家庭从此将成为德国完善的福利体系中的受惠者。将可以享受免费医疗,免费教育等诸多福利,并拥有获得高额保险金及退休金的权利。
当公司运作超过5年后,投资人就可以申请德国的长期居留签证,此签证没有时间限制,不需要再续签,拥有此签证后就可以在任何时候到德国定居。
当取得“绿卡”满3年后,投资人全家就可以享受失业救济等更多的福利。而只要在德国合法居住累计满8年且已经取得德国的“绿卡” 就可以申请加入德国国籍,成为德国公民。 虽说投资德国的优惠条件很多,如投资额少,没有语言要求等。但选择投资德国,同样需满足如下几个条件:
1、确定投资德国前,投资人必须制订一个良好且可行的投资计划,投资项目必须符合德国基本的经济利益。
2、投资人的年龄须在25——55周岁,如果年龄已超过45岁,那么投资人在申请签证时必须证明有适当的养老保障。且投资人须有多年商业管理经验,最好是公司的法人代表或主要股东。
3、投资资本充足,项目的资金来源要有保证。虽然在德国注册公司仅需25,000欧元(约25万人民币),但还需考虑到维持公司运作、公司未来发展等情况,所以投资人的资产额(包括公司的资产、动产和不动产)应该在100万人民币左右。
4、公司在德国注册成功后,还需运作5年。期间必须遵守德国法律,照章纳税。
完善的社会福利制度
除了高度发达的经济,德国也以高福利着称,吸引着来自世界各地的移民。
在德国,每人都享受免费中、小学和大学教育,免费的医疗保险,全民享受养老金。此外,德国人还拥有诸多福利,如住房福利、生育福利、育儿福利等。根据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第二十条第一款,德国是一个民主制和社会福利的联邦国家。社会福利国家的根本原则是既要求团结互助,又要求个人负责,国家需确保公民的基本生活条件。为实现这些原则,德国创造了一个广泛的社会福利法网络,从对生病、需要护理、事故以及年老时的保障直至子女补助、住房补贴或失业金。 早在1883至1889年期间,德国政府就颁布了疾病保险、工伤事故保险和养老保险法,初步建立了社会保障体系。1927年经济大萧条时期,德国政府又出台了失业保险法。二战结束后,在社会市场经济原则的指导下,德国的社会福利制度更加完善:婴儿刚出生,父母就可以得到抚养费;大学生可申请助学金;失业者领取救济金;退休者享有养老金;连死亡者还可以得到丧葬费。这种从“摇篮到坟墓”的社会福利制度,无论是居住在城市还是乡村的德国公民都可以享受。实践证明,德国社会保障体系对提高工人素质、缩小贫富差距、保证社会协调发展的作用功不可没。
经济上的发达带来了诸多就业机会,而福利上的保障又解决了大部分移民的后顾之忧。因此,越来越多的外国人选择留在德国,改变国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