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地禁止体罚的做法
瑞典是全球第一个全面禁止体罚的国家。1928年,瑞典《教育法》就禁止“中学体罚”。1957年,当时瑞典尚未立法禁止家庭体罚,便在刑法中表示,教师、父母亲没有权力对孩子动手。
1958年,为了保障孩子的权力,瑞典禁止所有学校及机构体罚。1979年,瑞典国会修改通过亲职监护法,规定“儿童有权受照顾、保护和妥善抚育。儿童作为个人和其个体性,都应被尊重对待,不被体罚或遭受其它任何羞辱对待。”
除了瑞典,香港在1992年也完成立法,体罚在香港已大幅度减少。香港对体罚的老师会先给予辅导、支持、教导、指引、提醒,如果教师严重体罚学生,会被暂时吊销执照,等待法院判决。如果情况十分严重,教师可能会被终身取消教师资格。
蒙古亦推动立法过程,让儿童参与,让他们说出自己的想法,希望孩子的声音被听见。蒙古官方亦印制小册子分送给教师与社工,教他们不体罚,以及处理家庭暴力的正确做法。蒙古媒体也积极传播“零体罚”信息,让社会产生“零体罚”效应,达到立法目的。
Oates认为澳洲应借鉴其它国家关于此问题的解决方法。譬如说,成功的零体罚法律不是给予父母刑事处罚,而是把注意力集中在公共教育,以及提供一定的支持给家长。
澳洲是否应实施零体罚?
Oates教授在原文中表示,大家都明白企图对成人、罪犯和动物施与暴力来改变他们的行为是不合法的,可人们却还觉得体罚能改变我们的孩子,这不是很讽刺吗?我们最最脆弱的孩子变成人类实施暴力的唯一合法对象。所谓文明的社会,却还没进化到承认体罚孩子是一件错误的事。
长远来说,体罚并不能让孩子有长进。事实是,对某些孩子来说,被体罚后的效果往往适得其反。有些孩子甚至会出现叛逆心理,不但怀恨于心,每每家长动手之际还会瞪着家长说,“打吧,反正我不怕疼。”
所以呢,家长要体罚小孩的时候不妨忍一口气,从一数到十,想想是否真心想令他们爱的人痛苦,而不是每次都用“我是为你好”作为体罚孩子的藉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