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中外合作办学的概念(下)
而从广义上,在具体境内外的教育活动交流实践中,我们可以将中外合作办学的概念与理解外延:由中外教育机构、政府或个人在中国境内外依法合作开展的教育教学活动,都可以界定理解为广义的中外合作办学。
这类广义的中外合作办学,可包含我国相关教育机构在海外设立的教育机构或分校,如:孔子学院,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河北工业大学芬兰校区,老挝苏州大学等。
在我国境内的首家境外高校独立办学的机构——海南比勒费尔德应用科技大学,虽然没有境内办学机构参与合办,但也是由政府签约引进的教育项目,属于外方大学在中国境内办学,有着中外双方合作的属性,原则上也属于中外合作大学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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