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社会对总统朴槿惠干政门事件的穷追猛打,一方面是对韩国政治腐败顽疾的痛恨,也是对女性当政者能力的不信任感所致。
面对男权持续的争论, 在社会政治民主化的背景下,当代韩国女权运动的不断发展,女性参政组织不断壮大,她们积极鼓励女性参政议政,推进政治民主化,促进男女平等,强调立法改革。
国家开始为保障女性的社会发展立法,并为女性参政协会提供一定的财政支持。
法律中要求政府资助女性参政协会的项目以促进男女平等和改善女性的社会福利。
此外,政治民主化后,韩国政府公布了五年内帮助女性发展的基金增长计划。
国家在立法和法律改革方面从根本上促进了男女平等:性暴力特别法(1993)及其改革(1997)、家庭暴力防治法(1998)、就业平等法案(1988)和家庭法(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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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这些法律都在质疑韩国社会的传统观念,女权运动必须面对不同程度的保守性立法尝试。
地方和国家媒体与专业人士合作起草法案,并游说政客。
女性参政协会组织了大量的正式和非正式探讨会,举行公开讲座,并用大选举对政府和议会施加压力。
虽然女性参政协会没有参与法律的起草,但是促成立法已经是女权运动一个了不起的成就,特别是在其发展历史较短,人力资源和物质资源又较为稀缺的条件下。
20世纪90年代的韩国女权运动中,参与其中的女性并不认为自己和其他女性是作为孤立的个体而存在的。
相反,这些女性积极追求向往的生活和改变深深植根于家庭关系和社会地位。
女权运动面临的主要挑战是能否拥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女性能否接受新的家庭关系。
如果依然依赖小部分积极分子的参与,在公民社会中女性依然很难拥有平等参政的权利。
韩国女权组织活动号召大妈远离家务
从根本上上讲,只有通过超越自我观念,使僵化的家庭关系和传统的男女分工发生转变,才能构建新的公民社会和人际关系。
只要女性仍然以母亲、妻子、儿媳的身份进入公民社会,思想上的阻碍就仍会存续,个人权利的自由主义观念在很大程度上仍然会质问她们,而这其实是人们在用日常家务、相夫教子和各种家庭义务去掩盖女性的公民权利。
朝鲜民族,被北纬“三八线”分割成南北两个国家,但民族性格中的男权主义对女性参与社会治理的限制,却需要一个真正的“三八节”来破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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