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香港高校在内地设立的合办机构(独立法人)
这类机构是经教育部批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教育机构,通常由香港高校与内地高校或地方政府合作创办:
1. 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UIC)
· 地点:广东珠海
· 合作方: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
· 性质:首家内地与香港合办的大学,颁发香港浸会大学学位。
2.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
· 地点:广东深圳
· 合作方: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市人民政府
· 性质:提供与港中文衔接的课程,颁发香港中文大学学位。
3. 香港科技大学(广州)
· 地点:广东广州
· 合作方:香港科技大学、广州市人民政府
· 性质:聚焦交叉学科,与港科大错位发展,2022年正式开学。
4. 香港城市大学(东莞)
· 地点:广东东莞
· 合作方:香港城市大学、东莞市人民政府
· 性质:正在建设中,计划开展本科至博士教育。
5. 香港大学(深圳)
· 地点:广东深圳
· 合作方:香港大学、深圳市人民政府
· 性质:已获批建设,预计开展多学科教学与研究。
二、香港与内地高校合作办学项目(非独立法人)
两地高校在特定学科领域合作开设课程项目,学生可获得双方或境外学位:
· 香港理工大学与内地高校合作:
例如与浙江大学合办“酒店及旅游管理博士”、与中国人民大学合办“管理学硕士”等。
· 香港大学与复旦大学合办MBA项目:
“国际工商管理硕士(IMBA)”项目。
· 香港岭南大学与内地高校合作:
如与北京师范大学合办“国际汉语教育硕士”项目。
三、粤港澳大湾区特色合作平台
依托大湾区政策优势,设立的教育合作试验区或分校:
· 香港公开大学(肇庆)(现名“香港都会大学(肇庆)”)
地点:广东肇庆
合作方:香港都会大学、肇庆市人民政府
性质:提供应用型课程,服务大湾区发展。
· 澳门大学横琴校区(虽属澳门,但体现湾区合作模式)
地点:广东横琴
性质:通过租借土地方式建设,实行澳门法律管辖。
四、职业教育与培训合作
· 香港职业训练局与内地合作:
与广东院校合作开展“职教课程互通”、技能培训等项目。
· 香港院校在内地设立培训机构:
如香港大学SPACE学院在深圳、北京等地开设专业进修课程。
五、附属学校及基础教育合作
· 香港培侨书院深圳龙华信义学校:
地点:深圳龙华区
性质:涵盖小学至高中,融合两地课程。
· 广州暨大港澳子弟学校:
合作方:暨南大学、香港教育机构,提供港澳课程体系。
六、科研合作与创新平台
· 香港高校在内地设立研究院:
如香港大学深圳研究院、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研究院等,推动科研成果转化。
· 粤港澳联合实验室:
两地高校联合申请国家重点实验室,如人工智能、生物医学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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