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政府早前公布,截至今年7月31日,首批逾13000宗已到期「高端人才通行证计划」签证的续签率为54%。此外,劳工及福利局局长早前接受传媒采访时指出,高才通计划人才若未能成功续签,其子女受养人便须退学离港。有立法会议员关注当局有否考虑让未有申请续签的高才通计划人才的子女保留学位,以非本地生身分继续在港就学?教育局局长蔡若莲9月25日在立法会会议上书面答复了相关提问。
蔡若莲表示, 在「一国两制」制度优势下,香港进出自由,一直是人才汇聚、探索机遇、洽商及交流的国际城市,而香港多元和优质的教育亦是吸引人才来港的因素之一。透过不同的人才入境计划(包括「高端人才通行证计划」)来港人士的子女若符合入境事务处订明的条件,可以受养人身分申请并获发签证来港居留。根据现行教育政策,适龄的受养人亦合资格入读公营学校,接受免费的中小学教育,或入读其他学校(包括直接资助计划学校和国际学校)。
蔡若莲说,根据《入境条例》(第115章),凡获准在香港入境或留在香港的人士,入境处可向他们施加逗留期限及其他逗留条件。他们在留港期间须遵守入境处向其施加的逗留条件,并须于逗留期限届满当日或之前离开香港。受养人在香港的逗留期限一般会与其保证人的逗留期限挂钩,若保证人不再申请或不获准延长逗留期限,受养人就不再符合居港资格,并必须与其保证人一同于逗留期限届满前离港。
蔡若莲表示,根据现行安排,获准以受养人身分来港居住的人士(包括但不限于各项人才入境计划的成功申请人的受养人),可以在香港就学而无须事先获得入境处处长批准。他们可以选择入读不同资助模式的中小学,而学校亦无须向教育局申报。因此,现时特区政府没有备存该等受养人在港就学及退学申请的个案数字。
蔡若莲说,一般而言,除拥有香港特区居留权或入境权的人士外,任何人士如欲来港就读,均须申领入境签证/进入许可。对于未有在高才通计划下申请续签的人士,其适龄就读中小学的子女在符合有关政策规定情况下(包括已获得相关非公营学校取录),可向入境处申请来港就读的签证/进入许可。目前,相关安排不适用于包括内地的中国公民。详情可参考相关网站(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文末「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