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国民议会7月20日开始审议内政部长卡泽纳夫的《移民法》草案,其明星措施是设立多年居留证和强化省长的审查权。而新《移民法》将赋予外国人什么样的权利,对留学生又将带来怎样的影响呢?
据《观点》杂志网站报道,法国出台新《移民法》目的是在控制非法移民的同时能更加规范地迎接合法移民的到来。
多年居留证
多年居留证是此次《移民法》案的重头戏,有效期2-4年,特别针对非欧盟国家的70万名外国人制定,之前他们需要每年更换一次居留证。(欧盟国家居民则一直享有10年居留证)
这项决定的目的有两个:社会党议员Erwann Binet表示,一方面是为避免各省政府舞弊,将居留证发放给不合格的移民;另一方面是为便利外国人融入法国社会。60%的外国人都是来自阿尔及利亚、摩洛哥、土耳其或突尼斯。如果他们总无法安心地留在法国的土地上,那么他们是不可能有心思去找一份稳定的工作和长久的居住地的,他们的生存状况将一直处于不稳定的状态。Erwann Binet表示,多年居留证可以免去每年往返奔波,我们希望可以给他们创造一个稳定的环境,可以展示自己的平台,让他们对未来充满憧憬。
多年居留证将在来法一年后发放,之后有机会获得居住证(居留证的一种,有效期10年)。如果孩子是法国国籍,来法三年后其父母也可获居住证。拥有法国配偶的人也可享此项权利。遭受家庭暴力或强制婚姻的人群同样享有多年居留证优先权。
开设“人才护照”
10年来,法国每年都会迎来20万名新移民,其中一半因家庭原因来法,6万名为学业,2万名因为人道主义因素(避难、疾病等),还有2万名是出于职业原因。因此政府专为那些出于职业发展原因来法的人设立为期4年的“人才护照”,代替繁杂的居留证,以吸引有高素质或某些技能的外国人(艺术家、科学家运动员等)
打击舞弊
为打击居留证发放的舞弊行为,法案赋予省长审议权,省长可以在法国数据保护机构国家信息与自由委员会(Cnil)监督下了解申请者更多的资料信息,比如申请人缴税、社保、银行等信息来核实情况。如果监督工作出现问题,协会组织可以检举省政府侵权或越职。
非法移民拘留
2013年在外国人拘留所里的非法外国人比获得居住证的多12倍,达20万人,而合法拥有居住证的仅1600人。新《移民法》案希望扭转这种局势。今后拘留中心将用于安置有逃跑倾向的非法移民。除特殊情况,18岁以下的青年不会遭到拘留。
另外,新法案赋予被逮捕的非法移民提出异议的权利。他们可以在被逮捕48小时后提出会见拘留法官的要求,而自2011年开始,这样的请求须在5天后方可提出。
链接:
目前法国的居留方式有:
-临时居留证,包括旅游、科研、工作、家庭原因
-10年居住证 享受的人群有:出生在法国的外国孩童,满21岁,具有长期签证;
法国人直系亲属或配偶,有长期签证;
在法国享有工伤或职业病补贴金人群,无法从事劳动,或因工伤、职业病死忙者的遗产继承人;
在法国军队或外籍军团服役者;
避难者及其配偶和孩子(孩子年龄小于19岁);
出生于法国的外国人,满足移民要求;
对法国经济做出特别贡献的任何人
-"特殊人才"居留证
改革前的《移民法》什么样?
据中新网报道,2003年11月26日法国通过了关于控制移民、外国人居留法国、以及国籍的第2003-1119号法律,又称“萨科齐法”,对法国的移民政策和外国人管理政策进行了较大的调整,其宗旨是控制外国移民,尤其是加重对非法移民的打击力度。
就十年长期居留证(carte de résident)的取得条件而言,“萨科齐法”明显地加大了这类居留证的获取难度。譬如旧法规定,任何能够证明其在法国已不间断地至少合法居住满三年的外国人,可以获得长期居留证。“萨科齐法”则将连续居住的条件从三年提高到了五年。应当注意,这里所谓的“可以获得长期居留证”,只能理解为可以期望获得长期居留证,因为连续居住满五年仅是一个最起码的条件,有关当局在决定是否给予长期居留证时,还会考虑许多其他因素,如当事人是否具有在法国长期居留的意向?他在法国的生存条件如何?或他的工作或生意是否稳定?另外,即使完全符合了他们所制定的条件,有关当局也不一定会自动颁发十年居留证,常常需要当事人及时提出请求。
除了对一般的申请人,连续居留期限条件从三年延长至五年之外,对某些依法应当颁发长期居留证的外国人,法案也作了更趋严厉的规定,例如:
对法国籍人的配偶。按原来的做法,法国人的配偶申请居留先拿一次一年期的临时居留,第二年就可获十年期的长期居留证。“萨科齐法”则规定两年后才能获得长期居留,而且还必须有夫妻共同生活的事实。
对法籍儿童的父母。1945年法令第15.3°条原来规定,法籍儿童的父母应该获得长期居留证,这一规定被以防止和打击“假亲权”为由而取消。“萨科齐法”设置了两年的过渡期限,在这期限内只给上述法籍儿童的外国籍父母一年期居留,之后视事实情况以及当事人融入法国社会的情况而定。
通过家庭团聚程序来法的人。过去通过家庭团聚途径来法的人,其居留身份随被团聚者,即如果被团聚者拿的是十年期的居留,申请来法团聚的亲属自动获得十年期的居留。新法则规定对来法团聚者,只能颁发一年期的“私人和家庭生活”居留证,至于何时可获十年期居留并无明细特殊规定,似乎应适用第14条的一般规定,即在法国居住满五年之后。
一年期的“私人和家庭生活”居留证不再自动转换为十年期居留。旧法第15.13°条曾规定对符合该条前几款规定的人,或能证明自己在法国连续合法居住五年以上,即连续拿了五次一年期居留的人,应颁发长期居留证。新法将这一规定干脆取消了。也就是说,自动过渡已不存在,当事人必须根据第14条的规定,要求获得长期居留。
文章来源:欧洲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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