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东森新闻”援引外媒报道,在阿联酋人口最多的城市迪拜,一个乞丐的月收入就能达到迪拉姆(AED)27万元,约合新台币238万元,人民币约47.6万元。据报道,这些乞丐分别来自不同国家,均不是阿联酋公民。迪拜市区也开始出现越来越多的“专业乞丐”,此次遭逮捕的59名外籍人士,均是持商业或旅游签证入境阿联酋,利用停留签证规定的3个月时间进行乞讨。
据官方统计指出,这些乞丐每个月可以乞讨到迪拉姆(AED)27万元(约相当于新台币238万元,人民币47.6万元),平均每天可以讨到迪拉姆9000元(约新台币7.9万元,人民币约1.6万元)。若一天“工作”6小时,时薪相当于迪拉姆1500元(约新台币1.3万元,人民币约2644元)。因“薪水”丰厚,不少人愿意冒着被抓的风险到当地乞讨挣“大钱”。
文/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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