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移民抵加拿大后并未有强烈的归属感,更有甚者目的只为取得一本加国护照作“护身符”,故联邦移民部早前推出新公民法,有华裔公民法官告诫那些没有读好入籍试、英语欠佳和让法官感到对加国无热诚的入籍申请者,都可能不获批准入籍。
修改后的公民法除由原来4年住满3年,改为6年要住满4年始可申请入籍外,在入籍试方面,同样提高要求,包括英语能力及是否热爱加拿大,此外,如被发现提供不实资料而取得入籍者,政府是会作出追溯取消其公民资格。
公民法官刘秉纯医生19日出席一个讲座时表示,新移民入籍成为加国公民,是一件极自豪光荣之事,但他亦指出,虽然有90%申请入籍者都能如愿以偿,但仍有10%不获得批准,最主要原因是他们未有一颗真正诚恳之心,没有做足入籍所需的基本准备工夫。
刘秉纯是于当日和另一位公民法官Floyd Babcok,于大多伦多中华文化中心所举办新加拿大公民法讲座时,作上述表示。
他指以往批准移民入籍颇宽,一般移民只要向公民法官表示已在加国置物业,又有银行户口及信用卡等,都获认同是有意成为加国公民。但现在却发现不少申请入籍者,只为获得加国一本护照“傍身”而已,对加国无多大贡献﹔亦欠缺归属感不积极融入本地社会;故此需修改这漏洞。 他说新移民申请入籍是他们最终渴望之事,亦是加国政府所乐见,政府不会刻意留难申请者;这亦可从每年有15万人申请入籍,90%获得批准可看到;至于10%不获得批准,是由于申请者对入籍试的一些“基本”要求,都无法达到所致。
他称公民法中,向有对提供不实资料而取得入籍者,政府是会作出追溯取消其公民资格,只是以往甚少使用。他说随政府对申请入籍者提高要求,他相信公民法官今后引用这规则会增加。
刘秉纯进一步说,不获准入籍者,除小部分因犯罪问题外,主要有两个原因﹕(一)英语欠佳,无法用英语回答或听懂公民法官所提的简单问题﹔(二)表现中让法官感到其对加国热爱程度﹑成为加国公民自豪感﹑对加国文化认识﹑留下居住意欲等,都很薄弱,都是造成公民法官不批准入籍的考虑因素。
文/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