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大学的教学体系和中国不太相同。美国大学实行所谓的“教授治校”政策,不同于中国大学有主任、书记,美国大学的重大決策取決于大学的董事会。而具体到每个院系的权力,则分散在院系的教授委员会中。大学( University)、学院( School)和系( Department)在执行决议的时候,是互不干涉的。美国的大学相当于一个集团,每个系相当于一个公司。集团董事长一一校长,般都是知名人士,比如艾森豪威尔(美国第34任总统)就担任过哥伦比亚大学的校长。校长的主要职责是筹款。而公司CEO一系主任则多为兼职,由每年投票
产生的资深教授轮流担任。所以,系主任是一个系的代表,而不是一个系的领导。再具体到某个系的教授,人数并不是很多,一般有二三十人。规模大一点的系,有50人左右。在美国教授眼里,重要的不是“正副”职称,而是能否评上终身教授。
美国的教授职称基本上有助理教授( Assistant Professor)、副教授( Associate Professor)、正教授( Professor)三种。一般情况下,助理教授等级以上的都是被授予终身教职的,而其他教职不是。
在评定终身教授的时候,衡量的三大准则是:
1.教学(Teaching):每名教授必须教一定的课时。在严格的制度监管下,美国大学不会出现国内某些高校的情况,课程都是挂名教授,实际上是教授的助理或博士生在上课。
2.科研( Research):科研包括承担科研项目,带教士或博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等。
3.服务( Service):指教授需要参加学校里的各种委员会,参加学生的指导答辩组,参与组织学术会议等。
在以上三大方面中,至少做到一个优秀( excellent)和两个满意( satisfaction)才能有机会评上终身教授。
以上说的都是教授,除此之外,高校教师还有以下这些职称:
1.讲师( Lecturer):属于临时聘请的非终身教职(Non- -tenure Track)员工,只负责讲课,不用承担教学外的其他责任。
2.兼职教授( Adjunct Professor):学校聘用的临时教授,这些人在其他高校或企业还兼有正职。
3.实习教授( Professor of Practice或 Clinical Professor):即非终身教职系列人员,他们缺乏传统的文凭或职业生涯,但却因为有实践经验和专业能力而被聘用。
4.名誉退休教授( Professor Emerita或 Professor Emeritus):位对大学或在其学术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教授在退休时会被授予“名誉退休教授”的称号。有的学缺少老师的时候会返聘退休的教授教学,但是通常不负责带教博土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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