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怎么申报”这个问题之前,都得先确定“我到底需不需要报税?”这个问题
大家通常问身边的朋友,然后得到各种不同的回答,比如:
“你拿加拿大护照/PR枫叶卡了吗?是加拿大身份就需要报税啊”
“你去年在这里住满183天了吗?超过183天就要报,没有就不用报税”
“你在加拿大有收入吗?没收入还报什么税啊”
但其实,这些都是片面的回答!回答什么人需要报税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首先要认清:移民身份绝不等于税务身份!
移民身份 vs 税务身份
加拿大税务局(CRA)将个人的税务身份,分为五类:
1.居民(Resident)
2.事实居民(Factual Resident)
3.视同居民(Deemed Resident)
4.非税务居民(Non-Resident)
5.视同非居民(Deemed Non-Resident)
前三类都是税务居民,简言之,前3类都要报税!
让我们分别来看他们的概念。
1.居民(Resident)
CRA网站上有明确的判断步骤,看是否为居民,主要看个人与加拿大的联系,其中,又分为主要居住联系,和次要居住联系。所以,有很多家庭,丈夫在国内赚钱,妻子带着孩子在加拿大居住生活。丈夫作为非税居民,不报税也就不用申报在中国的收入,从而进行补税。但从居住关系的认定来看,其实3个主要关系中已经占据了2个。这种情况下,我们建议,如果想维持非税务居民的认定,剩下的次要联系,就要尽量减少。
2.事实居民(Factual Resident)
3.视同居民(Deemed Resident)
事实居民是指虽然一年中大部分时间都在海外工作/求学/休假,但由于其是加拿大的公民/PR,仍可以作为加拿大税务居民。
还有一个“视同税务居民”的概念,即如果你在加拿大一年内居住满183天,不论你是否有永久居民身份,都可能被视同加拿大税务居民。所以你如果是持学签,工签,甚至旅游签证来加拿大的,如果事实居住时间超过了183天,且被判定为“视同税务居民”,那你也需要向加拿大政府报税。
那么很多人就有疑惑了,父母拿着旅游签过来照顾孩子,可能居住时间长达半年以上,也需要报税吗?答案是不一定。因为还有另一个概念,叫做同时符合两个国家的税务居民。这时候,就要看与哪个国家的关系更加紧密了。如果和中国的关系更紧密,那么就可以认定为中国的税务居民,而不是加拿大的税务居民。
看完这些概念,是不是觉得有点晕......
的确,税务居民的概念并不是简单的yes or no的回答,即使是加拿大税法,也没有对税务居民做出一个确切的定义。因为每个家庭,每个人的情况都不一样,很难用一个定义去解释,有了定义反而很容易被人钻了空子。而最终的裁决权,就交给了税务法庭。
先税局认定 vs 自我认定
所以,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一般有两种方式:
1、填报NR73(转非税务居民)或者填报NR74(转税务居民),请税局先做税务居民与否的认定
一般这种方式下,先获得了税局的认定,那么作为一个比较strong的证据,之后的家庭税务筹划和安排,也可以依此进行。
2、先根据自己的理解,或者会计师的建议,认定自己到底是税务居民还是非税务居民。之后万一被税务抽查,要求进一步提供更多的税务资料,再进行补充提供。
这个是目前大家比较普遍的做法,因为加拿大的税务,主要还是基于纳税人的自觉申报,先自我确定纳税身份,然后再按照法律要求,以事实为依据来报税。
最后,要提醒的是:不管是是公民,PR还是学签/工签持有者,甚至旅游签持有者,但凡被CRA认定为税务居民,都应当进行完整的税务申报。税务居民需要就其全球收入对加拿大政府申报纳税,而非税务居民则只需对其加拿大来源的收入申报纳税。
对于第一次登陆就是长登的移民来说,第一次登陆的日期,即在枫叶卡上显示的日期,就是你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的日期,同时也是你成为加拿大税务居民的日期,两者是一致的。
而对于短登的移民,如果你在短登期间仅仅是在加拿大短时间的停留,办理了枫叶卡的申请手续,可能也申请了SIN,但没有在加拿大建立税务局认为的主要居住关系,比如房产、银行账户、驾照、医疗保险、牛奶金或GST退税等,你就还没有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加拿大税务居民。
首次报税时,也记得要请会计师进行入境申报。
最后,还是要提醒各位:报税是一件严肃认真的事情,千万不要想当然,或者道听途说,随意进行申报。
加拿大是非常注重诚信的国家,一旦申报的内容和数据出现前后矛盾,无法自圆其说,当税局的信寄到你家,就是你头疼的开始了。所以,如果你没有足够了解,还是请靠谱,专业的会计师来进行报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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