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日起,各类移民申请案的随行子女(dependent children)须未满19周岁
据加拿大《世界日报》报道,加拿大移民部公布移民新政策:明年1月1日(2014年1月1日 )起,各类移民申请案的随行子女(dependent children)须未满19周岁,且取消在学成年子女可随行的规定,唯一例外是身心残障者,需仰赖父母供养者,无论年龄为何,仍可与父母一并送件。已送件者,移民部将根据“过渡准则”(transitional provisions)审理。
据加拿大政府数据显示,2012年以随行子女身分申请移民者有64757人,年龄在19岁以下,约占总数的90%,19岁以上者7237人。
加拿大移民部强调,新政策有助提升案件审理效率,且移民加国年龄愈小,他们的教育经验与本地出生者就愈相似,也愈容易学得官方语言,更适应加拿大的文化与社会。且年龄决定移民的受教育程度,证据显示在加国受教育越多,所带来的回报也越高,因此年龄可说是移民经济贡献度的重要关键。
就明年1月将实施的加拿大移民新政,如果申请人要办理加拿大移民,家中又刚好有19岁到22岁的子女,就必须现在开始准备资料,赶在今年年底前送件,抢搭“末班车”。由于目前联邦投资移民和魁北克省投资移民尚未重新开放,申请人只有通过省提名计划(PNP)移民加国。就目前政策而言,审批最快的是爱德华王子岛(PEI)省提名计划,但是对申请人的英语能力有一定要求。如果申请人的英语能力有限,可以选择办理新布伦瑞克(NB)省提名计划,只是审批速度较慢,需要将近2年半时间。
加拿大现行移民法规:子女年龄只要在22岁以下,未婚,均可以随行子女身份与父母一起送件申请,即使年龄高于22岁,只要仍为全日制学生(full time student),亦可一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