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签证申请中的翻译要求详解
一、签证申请中的翻译需求
居留类签证:
申请人必须提供所有非英文文件的认证翻译,以支持居留类签证的申请。
临时入境类签证(警察证明和医疗证明除外,但见下文b项):
申请人必须提供所有非英文的警察证明和医疗证明的认证翻译,以支持临时入境类签证的申请。
如移民官要求,申请人还需提供其他非英文文件的认证翻译。
访客签证:
申请人必须提供所有非英文文件的认证翻译,以支持任何类别的访客签证申请。
二、翻译的具体要求
翻译人员:翻译工作不能由申请人、其家庭成员或协助申请的移民顾问完成。建议由以下机构或个人进行:
内政部的翻译服务;
社区内公认翻译准确的知名人士(但不包括A13.5(g)(i)中列出的人员);
使馆或高级专员公署(如果翻译附有相应的使馆或高级专员公署印章);
任何其他私人或官方翻译机构。
翻译文件:
必须附有原件或经认证的副本(除非A13.1规定可接受清晰的复印件);
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由熟悉两种语言且具备翻译能力的人认证为正确翻译;
附有翻译人员或翻译机构的印章或签名;
如适用,还需使用翻译机构的正式信头。
移民官的额外要求:
如果翻译的是文件的选定部分,移民官可能会要求翻译整个文件;
如果对初次翻译不满意,移民官可能会要求由不同的(指定的)翻译服务进行翻译。
原件验证:
如果提供的翻译附有未经认证的文件副本,移民官可能会在做出决定前要求查看原件。
三、特殊情况的豁免
阿富汗紧急重新安置类别下的永久居民签证:
除非移民官要求,否则申请人申请此类签证时无需提供认证翻译(见S4.35)。
四、注意事项
如果移民官要求由不同的(指定的)翻译服务进行翻译,必须明确记录请求的原因,并通知申请人。
结语
在准备签证申请材料时,务必注意文件的翻译要求。确保翻译工作由符合规定的机构或个人完成,并遵循上述详细要求,以避免因翻译问题而延误签证申请进程。希望以上内容能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新西兰移民局关于翻译的要求,为顺利获得签证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