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讀課程
音樂學院致力為學生提供全面的演藝訓練,培養他們成為專業音樂家。學生除了接受專業器樂演奏或作曲訓練外,亦同時有機會與其他學院學生合作演出。 學生可選擇以一種西洋樂器、中國樂器、聲樂或作曲及電子音樂為修讀範疇。學院的專業教師極富教學經驗,又與眾多國際知名音樂家有密 切的聯繫。學院每年邀請逾 100 位名師駐院作交流指導、主持大師班、為學生作個別授課及指揮樂團。學生曾多次於香港及海外公開比賽中奪魁。
學院為才華出眾的學生設立多項獎學金,其中包括本地及外地演藝學院友誼社獎學金,及為入讀音樂學士﹝榮譽﹞學位一年級最具才華的本地學生而設的英國皇家音樂學院獎學金,其他獎學金包括香港賽馬會獎學金,以及各界人士、私人機構及專業團體的捐贈,新入學及其他在讀學生均有機會獲頒發獎學金。 就業前景 無論在本地或海外,音樂學院的畢業生都不同層面的專業音樂範疇擔任職位。部分畢業生已經加入了香港管弦樂團、香港小交響樂團、香港中樂團、音樂事務處等機構,其他有成為特約演奏家,也有一些以伴奏、教學、創作、錄音技師或藝術行政為業。
不少學位及深造文憑畢業生曾獲頒授獎學金,赴海外各主要音樂學院繼續升學。 課程特定入學要求 申請者須: ( 一 ) 持演藝學院頒發之音樂(榮譽)學士,而其最後一學年之主修科平均績點 須不低於 3.3,課程整體平均績點須不低於 2.7;或 持演藝學院認可的專上學院所頒發之相關音樂學士,而其榮譽等級須不低 於二級甲等,或本科平均成績不低於乙級;或 由演藝學院或其認可的專上學院所頒發、與上述水平相等之學歷;及 ( 二 ) 申請主修演奏(專修西樂),指揮(專修西樂指揮)及作曲者,如其獲頒 授學士的院校非以英語為教學語言,申請者須: 於雅思考試(
IELTS)學術類測試總分考獲 6.0 或以上的成績;或 於托福考試 (
TOEFL iBT)(須於演藝學院認可之試場應考)考獲 78 分或以上之 成績。 申請主修演奏(專修中樂)及指揮(專修中樂指揮)者,如其獲頒授學士的 院校非以英語為教學語言,申請者須: 於雅思考試(IELTS)學術類測試總分考獲 5.5 或以上的成績;或 於托福考試 (TOEFL iBT)(須於演藝學院認可之試場應考)考獲 59 分或以上 成績。 ( 三 ) 申請主修演奏(專修中樂)及指揮(專修中樂指揮)者,如獲授學士的院 校並非以中文為教學語言,須達到一定水平的中文理解及書寫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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