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升级后,中心对不在受理范围内的认证申请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单”.不予受理通知单”不属于认证结果,若留学生在提交学历认证申请后收到“不予受理通知单”,则无法继续补充材料或进行复核。申请人在收到“不予受理通知单”后如仍有认证需求,需重新提交认证申请。
2024年,在教留服新增“不予受理通知单”的规定后,留学生学历认证后收到的结果大致分为3类:
√认证成功,获得认证证书
⊙认证暂时失败,收到暂不受理通知,可根据要求进行二次复核
×认证失败,收到不予受理通知,无法复核(今年新增)
根据官方答复,收到认证申请后,留服中心发现具有下列情形的,会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单”,并说明理由:
(一)申请认证中学文凭等非高等教育层次的文凭证书;
(二)申请认证参加外语培训或者攻读其他非学历教育课程所获得的毕(结)业证书;
(三)申请认证进修人员、访问学者的研究经历证明和博士后研究证明;
(四)申请认证国(境)外高等院校或者其他高等教育机构颁发的预科证明;
(五)申请认证国(境)外荣誉称号,以及无相应学习或者研究经历的荣誉学位证书;
(六)申请认证国(境)外各类执业资格证书;
(七)申请认证的证书不属于本办法第二条第三款所指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其他情形;
(八)申请人未通过身份识别核验;
(九)申请人未能按要求提供申请材料;
(十)申请人无故重复提交认证申请;
(十一)其他应当不予受理的情形。
其中最容易出现问题的情况有2种:"未能按要求提供材料" 和 "无故重复提交材料"。
“不予受理通知单”出具后的15个工作日内,认证费将自动退回到原支付账户。
特此提醒广大毕业生在正式提交认证申请前,务必认真核对申请材料清单,以免造成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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