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的条件-新东方前途出国

留学顾问沈阳新东方前途出国

沈阳新东方前途出国

咨询顾问

沈阳
  • 擅长方案:出国留学规划,申请规划
  • 客户评价:专业度高,认真,负责
从业年限
10
帮助人数
110
平均响应
15分钟

顾问服务

1对1定制 · 专业服务 · 官网保障

在线咨询 顾问在线解答疑问
电话咨询 电话高效沟通留学问题

    预约回电

    顾问将于15分钟内回电

    获取验证码
    立即预约

    微信1对1咨询

    您的位置: 首页>顾问中心>沈阳新东方前途出国>日志>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的条件

    欢迎向我提问

    *顾问预计24小时内解答,并通过短信方式通知您

    沈阳新东方前途出国

    沈阳新东方前途出国

    咨询顾问

      获取验证码
      向TA提问

      温馨提示

      您当前咨询的顾问所在分公司为 沈阳 为您推荐就近分公司 - 的顾问

      继续向沈阳新东方前途出国提问 >
      预览结束
      填写信息下载完整版手册
      获取验证码
      一键解锁留学手册
      在线咨询
      免费评估
      留学评估助力院校申请
      获取验证码
      立即评估
      定制方案
      费用计算
      留学费用计算器
      电话咨询
      预约回电

      顾问将于15分钟内回电

      获取验证码
      立即预约
      咨询热线

      小语种欧亚留学
      400-650-0116

      输入验证码
      我们已向发送验证码短信
      查看短信并输入验证码

      验证码错误,请重新输入

      秒后可重新发送

      导航

      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的条件

      • 研究生
      • 留学指南
      2020-12-04
          上一篇文章我们给大家介绍了海归落户北京的条件与申请流程,今天我们来看看上海的情况。
      一、申请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申请单位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用人自主权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制事务所以及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信誉良好,并在本市依法纳税、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各类企业(非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其上级法人注册资金应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二、留学回国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来沪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境)外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2.在国内“211”高校(见附件1)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中央直属及中科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硕士毕业生参照“211”高校毕业生执行),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在国内非“211”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和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

      3.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

          4.在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赴国(境)外进修、做访问学者满1年以上。

          同时,符合上述四项条件的人员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应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个税缴纳情况应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

          5.其他不符合第23项条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人员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同时最近连续12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达到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5倍,个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的人员。

          (二)来沪创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人员要求同上)或符合第4项条件,来本市创办企业的留学回国人员(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实缴),本人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且为第一大股东(不含股份转让、后期资金注入),个人股份一般不低于30%),同时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个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

          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参考英国泰晤士报高等教育副刊、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QS世界大学排名、上海交通大学2015年发布的学校名单确认后予以公布(见附件2,留学回国人员国(境)外毕业院校参考名单)。上述名单待每年新的世界排名公布后对新增的院校名单予以追加,1231日前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网站www.21cnhr.gov.cnwww.shafea.gov.cn予以公布。同时,留学人员在国(境)外院校获得的学历学位应属于教育部认可的范围。

          留学人员回国后应直接来上海工作,累计待业时间不超过2年;与申请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有效期在1年(含)以上,且自申请之日起有效期在6个月(含)以上(如合同约定有试用期的,需完成试用期后方可申报);留学回国人员年龄须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派遣人员不属于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范围。

      更多详情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专业顾问

      沈阳新东方前途出国

      1-3
      从业年限
      110
      帮助人数
      15分钟内
      平均响应
      在线咨询 顾问在线解答疑问
      电话咨询 电话高效沟通留学问题
      推荐阅读 换一换
      温馨提示

      您当前咨询的 沈阳新东方前途出国 顾问,所在分公司为 - ,已为您推荐就近分公司 - 的顾问。

      以下为-分公司顾问:

      继续向沈阳新东方前途出国提问
      输入验证码
      我们已向发送验证码短信
      查看短信并输入验证码

      验证码错误,请重新输入

      秒后可重新发送

      提交成功

      稍后会有顾问老师反馈评估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