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学生签新政策:境外签证申请审理的不同优先级
在刚过去不久的2024年底 澳大利亚政府开始实施新政策MD111(Ministerial Direction111)
这是一项关于境外学生签证申请的【审理排序系统】有助于更均衡地审理各教育机构的境外学生签证申请,确保国际学生能更平均地接触到澳大利亚丰富多样的教育机构及留学目的地
这项变化仅适用于境外的学生签证申请(即申请者目前不在澳大利亚境内)。如果你已申请学生签证但尚未获批,你的申请现在将按照MD111的新规定进行审理。
01.这项变化意味着什么?
境外国际学生签证申请将根据两个优先类别进行审理:
高优先级(优先1级)
对于高等教育机构和职业教育与培训机构,若其 2025年新国际学生入学人数(NOSC:New Overseas Student Commencements)指标尚未达到指示性分配名额的80%,以这些教育机构递交的签证申请将获得高优先级审理。
标准优先级(优先2级)
一旦教育机构的新国际学生入学人数(NOSC)达到其指标的80%,后续申请将被视为标准优先级。
通常,当国际学生符合以下情况时,会被计为新国际学生入学人数(NOSC):
在首 个教育机构开始首 个高等教育或职业教育与培训(VET)课程学习;
在不同的教育机构开始高等教育或VET课程学习。
若出现以下情况,
则学生不会被计为新国际学生入学人数(NOSC):
在同一教育机构内的高等教育或VET课程间转换;
在首 个高等教育或VET课程结束后立即在同一教育机构开始后续课程学习。
02.哪些申请人可以按高优先级进行签证审理?
以下境外学生签证申请人,有资格享有签证审理的高优先级。
中小学学生;
非学历教育领域学生,包括短期交换生;
独立的英语语言强化课程(ELICOS)学生;
在TAFE教育机构就读的学生或在北领地的查尔斯达尔文大学TAFE学院就读的学生;
注册航空飞行员培训课程的学生;
攻读研究型研究生课程的学生;
外交学生、国防学生及由联邦政府资助的学生;
符合教育部网站公布标准,获得外国政府、澳大利亚政府及州和领地奖学金的学生;
来自太平洋特定地区和东帝汶的学生;
符合教育部和就业与劳动关系部网站公布标准,就读跨国教育课程的学生;
附属申请人为未成年人,且该未成年人:未婚,且申请时未满18岁;
是学生签证主申请人或学生签证持有人的受抚养子女;或是学生签证主申请人或学生签证持有人的配偶或事实伴侣的受抚养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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