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留学生,都会希望能在学习的过程中,抽出自己的课余时间和周末时间去工作。这倒不是因为大部分学生手头非常紧张,需要勤工俭学,毕竟现在大部分选择留学的家庭,经济条件还是不错的。但是,工作无疑是留学生们进行社会实践,融入当地文化,认识更多朋友,锻炼自身各项能力的最好手段之一,所以,还是会有很多留学生选择打工。
但是也有特殊豁免条件,如果学生是助教,研究员,或者工作获得了研究经费,就可以被允许可以在其它地点工作。
学生在校工作的雇主可以是哪些人或者机构呢,移民局举例如下:可以是学校,教职工,学生组织,学生本人自雇,私人公司等。
二、校外工作
校外工作,和校内工作相比,自然就表示,我们的雇主和工作地点不满足上文的条件,而是位于校外的其它个人和组织。我们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才可以从事校外工作:
持有有效的学签,并全日制学习;学校有正规的DLI号码,可以在移民局查到;学习周期至少6个月或以上并能获得学位或者证书(Degree/Diploma/Certificate)。当然,学生必须已经开始学习了,并持有有效SIN卡。
如果某一天我们不满足于以上任一条件,就必须停止工作,如果学生的学签上明确写着不允许工作,自然也不允许校外打工。
移民局同时强调,全日制的国际学生可以在不持有工作签证的条件下,每周在校外打工至多20小时(在正常商科期间),在学年假期期间,学生是可以每周打工超过20小时的。
当然,如果学生从不满足校外工作的状态变成满足所有condition,比如院校就读ESL课程,完成了以后被一个全日制课程录取,这时候需要向移民局重新申请换发新的学习许可,这样工作的条件就会有变化。
在学业完成后,学生可以全日制工作,但必须满足以下两大条件之一,一是准备工作了,申请毕业工签/普通工签。那么如果之前就满足校外工作的全部条件,并且在学签过期前已经提交了工签申请,正在等待工签审理结果,这段时间是可以合法全日打工的。
另外一个可能性,是学生决定继续学习,那么这时候若满足如下条件:之前就可以校外工作;持有有效学签/在旧的学签过期前申请了延期;有书面证据证明完成了之前的学业;有之后学业的录取通知书,学习机构必须有DLI;在上一个学业完成日起150日之内将开始新的学习。满足所有这些条件,就可以在这个空档期合法全日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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