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10年多次往返签证重大改革!旅游、探亲全受影响!
加拿大移民部(IRCC)在最近的更新中调整了签证政策,从2024年11月6日起,不再默认签发有效期最长达10年的多次入境旅游签证,而是由签证官自行决定签发单次或多次入境签证,并确定适当的有效期。
移民部官网11月6日更新的单次或多次入境签证的签发指南如下:现在判断一个人是否给单次入境,还是可以获得多年多次往返签证,决定全部取决于主审移民官的判断。考虑会基于以下因素: 1. 访问目的:
2. 资金担保:
3. 医疗保障:
4. 其他因素:
网页最后总结说:
主审移民官不仅通过上述因素确定是否给予多次入境签证,还有权决定多年多次往返签证的有效期;以往多年多次往返签证有效期都是根据护照有效期确定,以后移民官可能会可能会决定签发有效期短于最长期限的签证(10年或护照或生物识别信息的有效期,以先到者为准)。意思也就是,如果生物识别信息如果短于护照有效期的,签证有效期会跟生物识别有效期一致。
根据官网公布的信息,Multiple-entry Visa(多次入境签证)的好处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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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持有者在多次入境签证有效期之内,在需要的情况西多次进入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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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旅行文件或者护照有效期,多年多次往返签证最长可以达到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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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护照或者旅行文件过期了,只要持有效护照和有效签证连同过期老护照或者旅行文件一起,仍然可以使用。
访问签证的申请人,入境目的是为了参加一次性活动,比如参加会议、参加培训课程、或者旅游;还是需要定期返回加拿大,例如探望近亲属; -
访问签证的申请人是不是免除了工作许可的短期学生(比如暑假游学或者短期实践)?他们的每次访问是否都需要父母授权(例如,作为无人陪伴的未成年人参加暑期项目)?
访问是否出于同情目的,例如照顾病危或垂死的家庭成员?
签证申请人是否有稳定的、持续的资金来源,例如有稳定的就业和收入证明,足以支付多次访问加拿大的费用; 加拿大这边的接待人(比如自己的家人或者朋友)如果承诺承担申请人的费用,是否提供了关系证明,并且接待人在加拿大已经将自己建立了与加拿大的良好关系纽带; 加拿大这边的接待人(也就是发出邀请人的人)是否邀请了其他人?他们是否有足够的资金资源为所有受邀请的人提供多次访问的担保; 如果是过来参与商务活动或者一次性的会议等,资金是否由申请人的雇主提供?而雇主是否提供了相关支持申请的信函;
访问签证的申请人是否表示自己的健康状况可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恶化? 访问签证的申请人是否是前来加拿大就医? 访问签证的申请人是否提供了缓解计划,例如健康保险证明?如果有,有效期是多长?
访问签证的申请人是否表现出与国籍国的紧密联系,例如工作状况或家庭义务(父母或其他家庭关系在国内等) 访问签证的申请人是否出国旅行过?他们以前去过加拿大吗?如果去过,他们是否遵守了签证条款和条件? 访问签证的申请人以前是否被加拿大或其他国家拒签过?主要是指美加澳新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