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0月15日)
澳门特区政府民防行动中心发布通知
按照澳门特区行政长官批示
根据第11/2020号法律
《民防法律制度》第九条第一款规定
宣布自2021年10月15日中午12时起
终止经第141/2021号行政长官批示
宣布的即时预防状态!
9月24日和25日澳门出现
两例输入关联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为防止病毒社区传播
澳门特区政府宣布从9月25日零时开始
澳门进入即时预防状态
启动分区分级精准防控方案
并实施了两轮全民核酸检测
截至10月14日
澳门已经连续5天没有新增确诊病例
此外
10月14日
澳门特区政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应变协调中心宣布
因应福建省和黑龙江省的疫情变化
卫生局根据第2/2004号法律
《传染病防治法》第10条
和第14条的规定
自2021年10月15日零时起
取消曾经到过以下地区的人士
须按照卫生当局的要求
在指定地点接受医学观察
或健康码变为黄码
及须接受自我健康管理的措施:
1、福建省
莆田市、厦门市,泉州市的泉港区、丰泽区东海街道、安溪县龙涓乡,晋江市陈埭镇,漳州市漳州台商投资区;
2、黑龙江省
绥化市。
应变协调中心提醒
14天内曾到过以下地区的人士
须在入境时或其他须出示时
在澳门健康码上如实作出相应
申报及接受相应的防疫措施
离开当地21天内出现任何
疑似新冠病毒感染疑似症状人士
须立即就医及接受核酸检测:
1、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
2、云南省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瑞丽市;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尔果斯市。
应变协调中心呼吁
市民前往外地应注意做好防疫措施
留意当地疫情发展
在抗疫常态下
仍须坚持戴口罩
严格执行各项防疫措施
保持距离,避免人流聚集。
澳门疫情防控政策会实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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