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安全?
根据维基百科:“安全是指不受威胁,没有危险、危害、损失。人类的整体与生存环境资源的和谐相处,互相不伤害,不存在危险、危害的隐患。是免除了不可接受的损害风险的状态。”
而安全从范围来看包含不同层面,如个人,家庭,社区等。
对上述状态进行破坏的情况和行为(包括可能性),即对安全的威胁。
从承受单位来看,安全威胁包括:
个人 VS 多人 (可以是家庭单位或者广义大众)
从承受范围来看,安全威胁包括:
私人领域(如家庭)VS 公共领域 (广义社区,其中包括居住社区和范公共场所如影院)
从方式来看,安全威胁又可以分为:
主动安全威胁 (即由于个体自身错误造成)其包括 但不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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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于防范 (如主动露财,不做安全调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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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招惹 (如挑衅他人,主动去差区等)
被动安全威胁 (即由他人或环境引起)-- 和个体意愿无关,是被环境或其他个体恶意侵袭。
这两点结合起来,就出现了常见的四种威胁类型:
个人主动威胁:穿着暴露,或者露财等导致在公共区域内强奸,抢劫,偷窃
个人被动威胁:家暴,入室抢劫
群体主动威胁:较少,例如去阿富汗传教(以前是韩国人,现在是中国人)/主动参与巴尔地摩暴动。。。
群体被动威胁:较多,恐袭,校园射击,劫机
而避免安全威胁最有效的方式,就是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 鉴于主动安全威胁和被动安全威胁的方式不同,我们这里分开讨论。
先说一下主动安全威胁。
主动安全威胁常出现于公共领域,并在绝大多数情况是可以通过自身行为避免的。主动安全威胁往往符合记叙文三定理: (时间,地点,人物)。 即在错误的时间,到错误的地方,遇到了错误的人(动物,自然)。 而如果去掉任何一条主动安全威胁就很难发生(如果三条都能避免,则可以彻底避免悲剧发生)。在绝大多数主动安全威胁案例下,缺乏安全意识,放松警惕是悲剧的最大根源所在。
近些年和华人留学生今年来有关的恶性案例:
纪欣然案 (2014 南加大 走路被袭击,近日刚被宣判)
吕令子案 (波士顿 恐怖袭击)
仲兴案 (新泽西纽瓦克 抢劫杀人)
姚宇案(法拉盛 强奸杀人)
瞿铭 吴颖案 (南加大,开车被袭击)
这些案件的明显特点,除吕令子是被恐怖袭击杀害,一定意义上属于不可抗力外,其他案子均符合 时间(深夜-黎明) 地点(相对乱差地区)人物(凶杀)三要素。
这里我个人很同意知乎网友Friday PP这个观点:
“无论是在美国的华人,还是没去过美国的人,赶快停止各种或明或暗的宣扬美国多好的言论吧,你们这么做造成了多少刚来美国的中国人的不幸。在这件事情上,所有鼓吹过美国人多热情善良的人都多多少少的有些责任,你们自己在美国时间久了,早就懂得什么叫老游击队员保命要靠不作死了,却从来不提,反倒是在各种场合多多少少的宣扬着美国人的热情,善良诚信。然而多少初到美国的同胞就是相信了你们的宣传,留下了那样的印象,轻信了美国人,失去了警惕心。然而美国治安就是不好,这是无论怎么宣传也改变不了的事实。在这种环境里,失去了警惕心还轻信了别人误以为安全,是多么可怕的事情。敢问这个姑娘哪怕是在北京,或是她的家乡,会这么随随便便上陌生人的车吗?然而为何到了一个陌生的国家就突然装变了?总不可能是智商突然掉线了吧。与其出了事情各种着急不如从根源上不要再一面倒的只说美国好的一面而不提其可怕的一面了。”
就在昨天,我自己妈妈还在转发类似的鸡汤文:从一场车祸看国民素质不同的文章。 这种无脑吹(实际上仅仅宣传美加相对富裕的地方来对比中国的广泛区域,写这种文章的人往往住在那种“好区”,他们不会,也没能力去差区--而留学生的选择则比他们少的多)创造了一个美国如何安全的错误印象。 实际上美国很多地区的安全下限远低于中国。例如Peter Liang案中他案发所在的区就是一个著名的毒品犯罪天堂,就在他被宣判前几周又有袭警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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