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引发关注的F1签证新规出现转折。9月14日,马萨诸塞州联邦地区法院法官签署初步禁令,叫停了DHS针对F、J、I三类签证持有人的“固定停留期限”规则,而该规则原定9月15日生效。
美国长期对F-1学生、J-1学者实行D/S制度:I-94上不写具体日期、只写D/S,只要I-20有效并保持全日制注册,就能合法留美,读完硕士再读博士也不必申请延期。
DHS于7月17日发布的终局规则要取消这一制度,改为固定停留期限,单次最长4年,到期需I-539延期并接受背景调查;毕业宽限期从60天缩短到30天;转学、换专业、读同级或更低学历被加限制;语言项目停留限24个月。
法院为什么没有让它生效?NAFSA等机构起诉后多州声援,9月3日开庭,11天后出结果。法官措辞相当重,认为DHS的两项理由整体薄弱,“国家安全”一项近乎荒谬;延期由USCIS自由裁量、写明“不得上诉”,只差一学分就能毕业的学生可能被迫离境且无救济;规则若生效,对高教与经济的损害很可能是灾难性的。
对留学生意味着什么?diyi,D/S继续有效,正常维持身份、按I-20完成学业,不会因读书超4年失去身份,也无需I-539和费用;第二,60天宽限期保住了,未被砍到30天;第三,转学、换专业、二硕限制暂不生效;第四,OPT与STEM OPT衔接不确定性降低。
家长最关心的两个问题:要不要赶回国?无需因此改变行程,身份状态没变;出发前确认I-20的travel signature有效,带好在读证明、成绩单,OPT期间加带EAD卡。还该不该申请美国?该申请还是申请。高教与科研资源仍有优势,走势波动本是常态,对准备充分的人,这依然是窗口期。
但必须说清楚:这次是“暂停”,不是“取消”。法官批准推迟生效,却驳回了撤销规则,规则文本还在,只是暂时冻住。后续三个变量:政府可能上诉、恢复几乎无预告;实体判决尚未作出;OPT改革仍待观察。把不确定性交给时间,把确定性交给自己。政策会反复,能力不会。
信源:马萨诸塞联邦地区法院命令原文、Reuters、NAFSA声明等。本文为政策梳理,不构成法律意见,个案请以学校OIS/DSO或持牌移民律师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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