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澳门高校录取后,办理学生签证是下一步需要完成的手续。以下从申请流程、材料准备和注意事项三个方面进行介绍。
签证类型。内地学生赴澳留学需要办理两种证件:一是《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D签注(在内地公安机关办理);二是澳门“逗留特别许可”(在澳门出入境部门办理)。
步骤一:办理逗留D签注(内地)
收到澳门高校录取通知书后,须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D签注。所需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录取通知书、确认录取证明书、证件照等。办理周期通常为10个工作日。逗留D签注为多次签注,在签注有效期内可以无限次往返澳门和内地。
第二步:办理逗留特别许可(澳门)
持逗留D签注入境澳门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办理“逗留特别许可”。首次入境时获准的逗留期限通常为90天,学生需在此期限内完成办理。
所需材料包括:逗留特别许可申请表、在学证明、通行证及逗留D签注原件和复印件、入境申报表(小白条)、1.5寸彩色白底近照。部分学校会统一组织办理,但学生需自行关注办理时限。
重要注意事项。办理完成后,须在指定期限内到自助服务机“拍卡”领取许可凭条,否则将被视为未完成办理,法律上不具备学生身份。逾期逗留会面临罚款(每日500至800澳门元),严重者可被驱逐出境及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再次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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