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读《傲慢与偏见》时,总忍不住脑补故事发生在车水马龙的伦敦,或是某个气派的大庄园里,可很少有人知道,简·奥斯汀是在汉普郡一个连地图上都得仔细找的小村子里,把伊丽莎白和达西的故事磨成了最终模样——这个地方就是查顿村。
1809年夏天,34岁的简跟着母亲、姐姐卡桑德拉,还有好友玛莎·劳埃德,搬进了哥哥爱德华为她们准备的红砖小屋。这房子坐落在村子三岔路口边上,离温彻斯特的主路特别近,早年还当过客栈,甚至出过两起悬案,后来爱德华接手改造,把临街的大窗户封起来做成了满墙的书架,反倒在对着花园的墙面上新开了一扇窗,刚好对着院儿里的灌木和苹果林。
简的日常节奏慢得像村边的沙砾路。每天早上她会坐在起居室窗边那张十二边形的小书桌前写作,书桌小到只能放下稿纸和半杯茶,家里人要是走过来,她随手就能用吸墨板把稿子盖住——那时候女性写作还不是什么能大大方方说出口的事。写累了她就和卡桑德拉出门散步,沿着村里的步道往阿尔顿镇走,三英里的路慢悠悠晃过去,路上能碰到牵着羊去集市的农户,能听见圣尼古拉斯教堂那八口老钟当当当响,那钟从13世纪就挂在塔楼上,到现在每周还会被村民敲响。
她们常去阿尔顿镇上的高街10号取邮件,那是弟弟亨利开的银行分理处,来自出版社的回信、远房亲戚的来信,全都会寄到这里。简会在镇上的小店里买些针线和信纸,回来的路上顺路摘点野黑莓,带回家拌进下午茶的奶油里。就是在这样的日常里,她把早年写完初稿的《第1一印象》,逐字逐句打磨成了《傲慢与偏见》,1813年1月27日,第1一本印好的样书送到这栋小屋里时,简捧着蓝封面的册子,在花园的苹果树下坐了整整一下午。
村子里的老房子大多是暖红色砖石砌成,墙缝里嵌着几百年的青苔,路边的树篱每年春夏都会漫出白色的野蔷薇。不远处的乔顿乡邸是哥哥爱德华的宅子,现在变成了查顿图书馆,藏着从17世纪到20世纪初的大量女性文学藏书。村里的圣尼古拉斯教堂里,还留着当年奈特家族的专属纪念牌,伊丽莎白·奈特当年出门巡游,全村人都会敲响教堂的钟为她送行,连她的两任丈夫都得改姓她的姓氏,这些藏在村子里的旧故事,后来也悄悄渗进了简的小说细节里。
简在这里住了整整八年,除了后来病重去温彻斯特求医,几乎没怎么长时间离开过。她在这里写完了《曼斯菲尔德庄园》《爱玛》,改完了《劝导》和《诺桑觉寺》,连最后没写完的《桑迪顿》,也是在那张十二边形小书桌上起的头。如今每年有四万人从世界各地赶来,推开那栋红砖小屋的木门,指尖擦过那扇对着花园的窗,好像还能看见那个捧着样书的姑娘,正坐在窗边,听见远处教堂的钟声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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