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学法学院创立于1969年,是亚洲历史最悠久的法学院之一,在QS世界大学学科排名中常年位居法学领域亚洲前列。其法学硕士(Master of Laws,LLM)为全日制一年制授课型研究生课程,亦设兼读制两年选项。
LLM项目设通用法学方向及八个细分专业方向,包括公司与金融法、中国法、竞争法与政策、合规与监管、海商法、人权法、医学伦理与法律、科技与知识产权法。另设普通法硕士(Master of Common Law, MCL),主要面向非普通法体系法本学生系统讲授普通法原理。课程允许跨方向选课,部分方向接受具相关工作经验之非法律本科背景者申请。
教学语言为英语,课程内容结合香港普通法传统与跨境商事、金融及国际法律议题。学院与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及多家律所有合作联系,定期邀请执业律师及法官参与研讨。毕业生常见于国际律师事务所香港办公室、中资律所跨境团队、跨国企业法务部门及公共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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