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留学申请的材料包里,有两样东西经常被混淆:个人陈述和简历。有些申请者会在个人陈述里罗列自己做过的所有事情,也会有人在简历里写大段的情感抒发。这两种做法都不太对。个人陈述和简历承担着不同的功能,需要的写作策略也不一样。搞清楚两者的区别,是写出一套完整申请材料的前提。
功能定位的根本差异
简历的核心功能是呈现事实。它回答的问题是:这个人做过什么?它在用条目化的方式,向招生官展示申请者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研究项目、技能证书等客观信息。简历的阅读方式通常是扫描式的——招生官会用几十秒的时间快速浏览,寻找关键词和数据。
个人陈述的功能则完全不同。它回答的问题是:这个人是谁?它要解释简历上那些条目背后的逻辑和意义——你为什么做了这些事,你从中学到了什么,这些事情串联起来指向了一个怎样的你。个人陈述的阅读方式是沉浸式的,招生官需要花几分钟坐下来认真读。
用一句话概括:简历告诉招生官你做了什么,个人陈述告诉他们你为什么做、以及这些事对你意味着什么。
简历的写作要点
一份合格的留学申请简历,长度通常控制在一到两页。对于本科申请者来说,一页是比较合适的篇幅;研究生申请者可以根据经历的丰富程度扩展到两页。
简历的结构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板块:教育背景、研究经历或工作经历、课外活动、技能与奖项。每个板块下列出具体的条目,每个条目用一到两行描述清楚。
写简历时需要注意几个细节。一是用动词开头描述每段经历,比如设计了某个实验、负责了某个项目、协助了某位教授。二是尽量用数字来量化成果,比如管理了十个人的团队、将某项指标提升了百分之十五。三是按照时间倒序排列,让招生官先看到你最近期的活动。
简历不需要写完整句子,也不需要自我评价。我看到招生官经常在简历中读到的废词是“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或者“有很强的团队合作精神”。这些内容如果没有具体事例支撑,在简历里是没有说服力的。这些事例应该放在个人陈述里展开。
个人陈述的写作策略
个人陈述是一篇有叙事线的文章。它的长度因申请系统而异,美国通用申请系统的个人陈述是650词,英国UCAS的个人陈述是4000字符,研究生申请的个人陈述通常在500到1000词之间。
个人陈述的选题原则可以归纳为:选择一个具体的事件或经历作为切入点,通过这个事件展现出你的某种特质或成长轨迹。不太建议写成简历的扩写版,也不要试图把自己所有的闪光点都塞进一篇文章里。更好的策略是只做一个点,但把这个点挖得很深。
以一篇关于社区志愿服务的个人陈述为例。如果你只是说“我去老人院做了一年的志愿者,这让我变得更有责任感”,这只是一种表面化的总结。招生官想看到的是具体的画面和真实的细节——你走进老人院时的感觉,你跟某位老人之间的对话,你遇到过的困难和你解决困难的过程,这些事情如何改变了你对某些问题的看法。
个人陈述的语言风格应该是讲故事而非做报告。可以用具体的场景描写,也允许有一些文学性的表达。但不要过度修饰,真实和诚恳比华丽更重要。
两者的配合关系
一份好的申请材料,简历和个人陈述之间应该有一种互文的关系。
简历提供了一个骨架——时间线、机构名称、职位、成果。个人陈述则为这个骨架填充血肉。假设你的简历里有一条“校级辩论队成员”,个人陈述可以展开其中某一场辩论赛的备赛过程,你如何准备材料、如何与队友磨合、如何在比赛中学到了换位思考的能力。
反过来,个人陈述中提到的任何重要经历,最好都能在简历里找到对应的条目。如果你的个人陈述花了很多篇幅讲述一个科研项目,但这个项目在简历里根本没有出现,招生官可能会感到困惑。
整体来看,简历和个人陈述的组合拳逻辑是:简历呈现广度,个人陈述呈现深度;简历说服招生官你有能力,个人陈述打动招生官你是一个怎样的人。两者缺一不可,互相支撑。
常见误区
把个人陈述写成简历的扩写版。比如开头写“我参加过三个社团、做过两份实习、获得过四个奖项”,然后一段一段罗列。这种写法的问题是:招生官看完简历已经知道这些事实了,你的个人陈述没有提供新的信息。
在简历里写大段的描述性文字。有些申请者会用完整的段落来描述自己的某段经历,导致简历变得很长。简历的篇幅有限,应该用最经济的语言呈现最多的事实,详细的过程分析留给个人陈述。
两个文书的风格和语气差异过大。如果简历用的是条目加动词首的格式,个人陈述用的是小说式的文学语言,两者放在一起会显得很割裂。可以适当保持风格上的一致性,让招生官感觉这两个材料出自同一个人之手。
简历和个人陈述的配合不是一件需要很高技巧的事情。关键在于理解它们在申请材料中的不同角色,然后根据自己的经历和特点,找到最适合自己的表达方式。
微信扫一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