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广东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联合发布的粤价〔2007〕186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以及广东省现行高校收费管理相关规定,高校收取的学位预留费用(留位费 / 确认学位预缴学费)属于学费性质,符合条件可按规定办理退费。
香港城市大学(东莞)作为在广东省依法设立的高等教育机构,其收费与退费管理须遵守广东省统一政策要求,不再执行 “一律不退” 的简单约定,学生可在合理情形下依规申请退费。
一、哪些情况可以申请退还留位费
根据广东省高校收费管理规定,学生缴纳学费(含预缴学位费用)后,出现以下情形,学校应当按标准清退:
- 注册缴费后未入读:可退还所缴费用的90%。
- 因入伍、重大疾病、家庭重大变故等客观原因无法入学:按实际情况予以退还,入伍可全额退还。
- 未达到录取条件、签证无法办理、学校调整招生或课程安排等非学生原因:可按规定退还相应费用。
- 私自离校、因违纪被开除等个人违规原因:按规定不予清退。
说明:港城大(东莞)收取的30000 元(学位确认金),性质属于预缴学费,适用上述退费规则,学生可凭相关证明材料向学校招生办提交申请。
二、退费办理要点
- 办理时限:完成退学 / 放弃入学手续后5 个工作日内启动退费核算。
- 计算方式:按学年 10 个月折算,在校时间不足 1 个月按 1 个月计算;未入读按 90% 退还。
- 申请材料:退费申请书、身份证、缴费凭证、相关证明(入伍通知书、病历、拒签 / 未达标证明等)。
- 咨询渠道:香港城市大学(东莞)招生办
三、合规提示
- 高校收费实行亮证收费、公示收费,所有项目与标准须公开透明。
- 学校不得在政策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标准或扩大范围收费。
- 服务性收费与代收费遵循自愿、非营利、多退少补原则。
本文依据广东省现行有效收费政策整理,仅供参考,具体以学校官方办理流程与审核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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