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新版《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指南》已正式实施,本次调整整体呈现流程简化、监管趋严、认证规范的特点,以下为核心变动与相关提示。
一、认证范围调整
本次新规明确了不予认证与可认证的证书类型,非学历教育相关证书不再纳入认证范畴。
- 不予认证证书
- 中学阶段文凭
- 语言培训相关证书
- 荣誉学位
- 职业资格类证书
- 可认证证书
- 境外正规高等教育院校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
- 中国港澳台地区高校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
- 国内合规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颁发的证书
二、院校备案要求
院校资质需满足双网备案条件,截至 2026 年,部分境外院校已移出认证认可名单。
- 申请认证前,需确认院校同时在教育部涉外监管信息网、中国留学wang完成备案
-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除双网备案外,还需具备教育部核发的《项目批准书》,可在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平台查询核实
三、境外学习时长规定
新规对境外实际学习时长提出明确要求,违规凑时长的方式不再被认可。
- 一年制硕士:境外实际学习时长不少于 6 个月,部分专业建议达到 8 个月
- 中外合作办学:境外学习时长累计不少于 180 天,未达标会标注学习经历异常,影响后续相关使用场景
- 审核会关联出入境记录,旅游签凑时长、网课替代面授等方式无法通过审核
四、认证办理与审核规范
认证流程全面线上化,审核环节更加严谨,对材料真实性要求严格。
- 办理方式:全程线上申请,无需邮寄纸质材料,部分国家认证周期缩短至 10 个工作日
- 身份核验:需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移民局 12367APP 完成实人认证,同步出入境数据
- 材料要求:毕业证、成绩单、签证及出入境记录等需真实有效,篡改、伪造材料会被拒绝认证,相关人员会被纳入失信名单,且不予退还认证费用
五、认证结果分类
认证结果分为三类,复核规则也有明确限制。
- 认证通过:获取电子版认证书,可用于求职、考公、落户等场景
- 暂不认证:因材料不全、信息存疑导致,可补充材料后申请一次复核
- 不予认证:因院校未备案、材料造假等原因导致,无复核机会
六、其他重要提示
- 除西班牙、意大利外,其他国家和地区不再受理院校证明信等临时材料,需持正式毕业证申请认证
- 境外专业名称与国内专业目录不一致的,认证书按境外名称标注;如需考公、进入体制内,可在认证结果出具后 12 个月内申请一次专业名称复核,需提交课程大纲对比材料
- 学历认证仅可通过中留服官方网上服务大厅办理,不存在内部加急、保bao过渠道,谨慎选择第三方代办,避免信息泄露或材料造假风险
- 留学期间需妥善保管护照、签证、课程表、成绩单等材料,作为认证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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