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机构的赞助政策:用尽J-1时间? 与OPT类似,许多美国机构(特别是高校)对于J-1持有者也有特定的赞助政策。对于博士后研究员(Postdoctoral Fellows),通用的做法是要求你先用尽J-1签证允许的最长时间(通常是5年),之后才会考虑为你申请H-1B。这是一种成本控制和合规管理的手段。然而,如果你获得的是非终身教职(Non-tenure track faculty)或其他高级职位,机构可能会在J-1结束前就允许你转换身份。更重要的是,如果你拿到的是终身教职(Tenure-track)或某些不支持J-1身份的正式编制职位,雇主通常会直接为你提供H-1B赞助。
2. 核心难点:如何证明满足“两年服务期”? 如果你曾经持有J-1签证,并且受限于“两年回国服务期”条款,那么在申请H-1B之前,你必须证明你已经履行了这一义务,或者获得了豁免(Waiver)。 在H-1B的申请材料中,必须详细披露你过去所有的J-1/J-2经历。如果你没有申请豁免,你需要提供铁证如山的证据,证明你在回国期间实实在在地待够了两年。
3. 证据收集的细节战 美国移民局(USCIS)在审查这一点时非常严格。你需要准备一份详细的“居住时间表”,列出你在原籍国度过的每一天。支持文件可以包括:
- 护照上的出入境章(这是最直接的证据)。
- 旅行机票和登机牌。
- 国内的就业记录、工资单。
- 学校成绩单(如果你回国读书)。
- 租房合同或水电费账单。
- 甚至可以是旁人的宣誓书(Affidavits)。
值得注意的是,你在回国期间的所有物理存在时间,包括往返旅行的日子,都可以计入这两年。
4. 政策更新与建议 USCIS在2023年10月更新了关于如何判定是否满足两年服务期的政策指南,建议所有J-1持有者仔细研读。如果你正处于J-1身份,且未来有留美工作的打算,务必提前确认自己是否受限。如果受限,尽早规划是回国服务还是申请豁免(J-1 Waiver)。一旦H-1B申请启动,任何关于J-1历史的不清晰都可能导致RFE(补件通知),从而严重拖延你的入职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