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州公立监护及住宿方式
1. 学生如果未满 15 周岁,必须选择父母陪读或与指定亲属同住。
指定亲属 close relative 必须经过教育局批准且满足以下条件:
• 21 周岁以上
• 且满足 DHA 规定的亲属关系,如兄弟姐妹,祖父母,叔叔姨妈。
2. 学生如果已经年满 15 周岁,维州教育局可以提供监护及住宿。
3. 学生如果年满 15 周岁,可选让澳洲的亲戚朋友作为寄宿家庭,但该家庭必须通过教育
局的审查,教育局仍然是监护人身份。(亲戚朋友必须通过 WWCC,并达到教育局寄宿
家庭的标准。)
4. 年满 15 周岁的学生,也仍然可以选择父母陪读或指定亲属作为监护人。
以上只是教育局 general 的要求,每个学校也有自己的规定。有些学校不论年龄,只能父母
陪读或指定亲属做监护人。
新州公立监护及住宿方式
1. 学生如果申请 1-4 年级,必须父母陪读
2. 学生如果申请 5-8 年级,父母陪读或移民局批准的亲属,但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 25 周岁以上且不能持有学生签或过桥签
• 是新南威尔士州居民
• 能够留在澳大利亚直到学生年满 18 岁
• 向内政部提供与学生有直接关系的凭证
• 符合内政部规定的无犯罪记录要求。
3. 学生如果申请 9-12 年级,新州教育局可以提供监护及住宿。
4. 学生如果申请 9-12 年级,家长可以指定澳洲的亲戚朋友作为学生的寄宿家庭,但该寄
宿家庭需要通过新州公立教育局的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