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12 月 1 日起上海施行的留学生落户新政,有效期至 2030 年 11 月 30 日。该政策整体延续了此前核心框架,同时做了部分优化调整,以下是具体内容:
- 核心申请条件保持稳定
- 学历要求:需满足任一情形,比如国(境)外高校获博士学位且累计在外学习一般不少于 1 年;国内 “双一liu” 本科 + 国(境)外硕士等,其中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参考四大世界排名前 500 名单。同时明确本科、硕士阶段累计在外学习时间等细节,例如本科阶段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 2 年,硕士阶段一般不少于半年。
- 社保与工作要求:前 4 类符合学历要求的人员,需连续 6 个月社保基数不低于上海上年度平均工资;第 5 类学历人员则需连续 12 个月基数达 1.5 倍,社保与个税需合理对应,不可补缴或第三方代缴。此外,留学生需回国后 2 年内来沪工作,签订不少于 2 年劳动合同,申报时合同剩余期限超 3 个月,且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 5 年以上。
- 多项政策优化调整
- 取消两类限制:一是取消计划生育限制,二胎、三胎家庭的留学生可正常申请落户;二是删除刑事犯罪记录限制条款,政策包容性更强。
- 新增材料要求:个人申办时需额外提交《申办材料真实性的个人承诺》,有官方统一模板,简化了材料审核中的部分流程衔接。
- 激励政策持续加码
- 名校毕业生福利:世界排名前 50 院校毕业生全职来沪可直接落户;51 - 100 名院校毕业生缴纳 6 个月社保即可申请,无基数要求。
- 特殊人才通道: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博士、在国(境)外高校任副教授及以上职务等高层次人才,全职来沪可直接落户;纳入 “上海科技创新职业清单” 企业引进的,且获 STEM 类紧缺专业学位的留学生,缴 6 个月社保就能申办。
- 创业人才支持:留学人员创办企业,若本人为大股东且持股不低于 30%,企业实缴注册资金不少于 50 万元,正常运营且招用至少 1 名员工并缴 6 个月社保后,负责人及核心成员(累计不超 3 人)可申办落户。
- 家属随迁规则明确:配偶需在留学生回国前结婚且距退休年龄 5 年以上,16 周岁及以下或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可随迁。申办流程可通过单位在 “一网通办” 系统提交申请,经预审、档案核实、审核等环节后,即可办理户口迁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