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法起源于英国,但如今它涵盖了全球三分之一人口的法律体系。如今,世界各地的律师、法官和法律官员都被要求执行源自普通法判例的规则和程序。
作为全球金融和经济中心,以及中国大陆法国家内的普通法司法管辖区,香港是一个特别迷人且重要的法律学习地。它带来了全球其他地方无法找到的独特体验。
普通法LLM项目的学生将获得普通法制度、程序、实体法及持续发展的专业知识。无论他们打算从事普通法或大陆法司法管辖区的工作或继续深造,都可以调用这些技能和知识。最重要的是,完成普通法LLM项目的学生将丰富简历和专业背景,使他们在国内外都极具吸引力。
所有申请者必须满足大学研究生院规定的普通入学要求和英语语言能力要求。
此外,申请人还必须具备:
- 具备在学生居住地管辖区内执业律师的资格;或
- 法学学士(LLB)学位或同等学位(通常在非普通法司法管辖区);或
- 拥有非法律专业的学士学位,并拥有丰富的法律相关工作经验。
由于许多专业活动领域与法律相关,我们欢迎从事商业、会计、社会工作、公共管理及相关相关领域的申请。
本科阶段未以英语进行和评估的申请者,需参加适当的英语语言能力测试并取得足够分数,例如托福(纸质考试)成绩达到570分或以上,托福(网络考试)88分及以上;雅思6.5分及以上;或等效的。考试成绩必须在申请加入LLM项目的日期前不超过两年获得。









